《意见》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制度框架进行了两阶段规划要求,两阶段改革重点随目标不同而有所变化:“十四五”期间,能源改革以2025年实现“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为抓手,充分提升可再生能源的供给是重点;“十五五”期间,新能源系统需要令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在继续强化供给、消纳能力的基础上,可再生能源需要在能源消费侧对油、气进行尽可能替代。此外,《意见》还在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安全保供体系、科技创新体系、财政金融政策保障机制方面提出了制度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