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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行业点评: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指导意见落定

金融2022-01-11刘博、唐亚辉东吴证券九***
北交所行业点评: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指导意见落定

事件:2022年1月7日,证监会对《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修订形成《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北交所转板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指导意见落定: 本次《指导意见》延续了前次指导意见的“转板”的基本原则,保持了意见制度框架和主要内容。(1)转入板块范围:符合条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2)转板条件:已在北交所连续上市满一年且符合转入板块上市条件(曾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精选层挂牌的,与北交所上市时间合并计算;(3)转板程序:提出转板申请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按照上交所、深交所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4)股份限售安排:明确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后股份限售期原则上可以扣除在原精选层和北交所已经限售的时间。 北交所转板制度的推出,意味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又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主板注册制的实施预期下,未来各个板块均有望实现互联互通。转板制度也将倒逼北交所持续深化改革,更好体现其包容性、创新性、服务性。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组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中国结算等做好转板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安排。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北交所开市前已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的,适用原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对于北交所开市后、《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正式生效前,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沪深交易所参照原有规则进行受理和审核。 北交所的政策规章解读:相比科创板和创业板,在多项业务流程方面均有优势。 1)组织架构:与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交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采用公司制,探索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其主要管理人员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人员担任,其中,北交所公司董事长为徐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为隋强,李永春、张梅、陈永明、王丽为公司董事。2)相比创业板和科创板,北交所的:上市门槛更低(实现四套标准之一即可)、审核时间更短(北交所审核时间2个月,科创板和创业板审核时限原则上均为6个月)、交易方式更灵活(在竞价交易的模式下,同时引入做市商)、交易涨跌幅度更大(30%)、资本运作方式更灵活(放宽对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减持时间和数量的限制;不对现金分红比例等强制性规定,鼓励公司依据公司的自身情况而定)。 风险提示:流动性不足的风险:由于新三板公司的小微企业特性,可能会存在交易量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业绩波动较大以及公司退市的风险:由于新三板公司规模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有限,可能会存在业绩大幅波动,甚至极端情况下存在退市的风险;北交所政策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