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互换业务。 2)券商开展收益互换业务,应使用专用对冲账户,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3)禁止将收益互换业务与场外期权业务混合操作。 4)券商应加强对收益互换业务的监控,定期向协会报告相关数据。 5)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6)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7)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合规审查。 8)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教育部门,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 9)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信息披露部门,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10)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数据监测部门,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数据监测。 11)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对投资者的投诉进行处理。 12)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纠纷解决部门,对收益互换业务的纠纷进行解决。 13)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14)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监管联络部门,负责与监管机构进行联络。 15)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内部审计。 16)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风险评估部门,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17)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18)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合规审查部门,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合规审查。 19)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教育部门,负责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 20)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信息披露部门,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21)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数据监测部门,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数据监测。 22)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对投资者的投诉进行处理。 23)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纠纷解决部门,对收益互换业务的纠纷进行解决。 24)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25)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监管联络部门,负责与监管机构进行联络。 26)要求券商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收益互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