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江苏能源监管办公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以下简称“政策”),加速提升风光能源市场化电量比例。本次“政策”明确了2022年江苏各电源参与市场化的电量。煤电方面,公用燃煤机组将全部参与市场交易,1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年中长期市场交易电量暂定上限4000小时(2020年江苏省火电利用小时数为4262小时),较2021年政策上涨500小时。燃气机组根据天然气等资源情况参与月内挂牌交易等市场交易。整体看,“政策”遵循了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推动煤电全部参与市场交易。风光方面,“政策”要求统调光伏发电按照全年不超过900小时、统调风电按照全年不超过1800小时电量参与年度市场交易,而2021年政策中并未有相关要求。2020年江苏风电装机容量1547万千瓦,当年新增506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684万千瓦,当年新增200万千瓦,2020年江苏风电发电量229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167亿千瓦时。在不考虑新增机组发电量的情况下,2020年江苏风光新能源利用小时数分别为2144小时和1125小时(实际数值应该更低)。假设风光机组参与市场小时数分别为1800小时和900小时,则风光机组参与市场交易的电量比较将分别达到83.9%和80.0%。用户侧方面,“政策”提出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未参加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代理购电,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组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代购电电价也将通过电力交易市场决定。绿电价格按实际交易电价结算,补贴项目参与市场化电量不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