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28财报-
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12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79,829,961.57 -4.83 1,813,470,016.42 -9.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9,833.85 3.77 36,892,885.38 19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11,054.03 不适用 -31,860,494.01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07,923,652.96 -248.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0 0.07 2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0 0.07 2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1 增加0.00个百分点 1.79 增加1.18个百分点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 / 1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7,349,184,926.46 6,742,652,277.60 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76,995,357.84 2,040,102,472.46 1.81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2.43 74,855,589.2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787,675.63 10,427,476.4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000,00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09,926.71 2,591,474.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0,564.65 21,098,447.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612.24 22,712.68 合计 6,260,887.88 68,753,379.39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3 / 12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本报告期资金回收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197.57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动产被政府收储增加利润,及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出表减少并表利润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250.00 同上。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250.00 同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248.74 主要系上期收到增值税增量进项留抵返还10,064.96万元所致。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27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0,515,222 25.67 0 无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6,627,476 17.65 0 质押 10,000,000 徐开东 境内自然人 1,783,000 0.33 0 未知 王树江 境内自然人 1,467,400 0.27 0 未知 金浩 境内自然人 1,449,400 0.26 0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315,492 0.24 0 未知 沈亚芬 境内自然人 1,180,600 0.22 0 未知 黄洁贞 境内自然人 1,144,700 0.21 0 未知 韩立梅 境内自然人 1,065,800 0.19 0 未知 徐小蓉 境内自然人 1,041,300 0.19 0 未知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4 / 12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0,515,222 人民币普通股 140,515,222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96,627,476 人民币普通股 96,627,476 徐开东 1,7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83,000 王树江 1,46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7,400 金浩 1,449,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9,4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15,492 人民币普通股 1,315,492 沈亚芬 1,180,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0,600 黄洁贞 1,144,7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4,700 韩立梅 1,06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5,800 徐小蓉 1,04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1,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发现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本报告期内,菲达环保股票不属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1 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抵押商铺 截止法院裁定受理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集团”)的破产清算日(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为神鹰集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5,700万元。截止2018年2月,本公司为神鹰集团代偿银行本金15,700万元,利息127.41万元,共计代偿本息15,827.41万元。上述代偿款及相关费用54.86万元已向神鹰集团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 关于本公司对神鹰集团担保的反担保抵押商铺,经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诸暨朗臻幸福家园小区14间商铺的变现价款,本公司在代偿款57,143,683.08元、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以年利率6%为限)计算的利息损失(其中30,000,000元自2016年11月23日起,27,143,683.08元自2016年11月24日起计算)及律师代理费35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诸暨鼎盛苑小区18间商铺的变现价款在6,9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反担保资产价值以及未来可能受偿金额,截至2020年末上述商铺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996.34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授权经营层在价格合适前提下行使折价抵偿的权利,即由公司经营层与破产管理人签订债权抵偿协议,适时将两处商铺权证过户到本公司。经多方协调、共同努力,上述幸福家园14间商铺、鼎盛苑18间商铺已于2021年8月过户至本公司名下。详见于2021年8月5日披露的临2021-03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神鹰集团商铺过户的公告》。 3.2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0月受理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破产重整一案。本公司系盐湖镁业供热中心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承包商。该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验收阶段。项目合同总价为11,524万元(含补充合同),本公司累计收款金额7,610万元,收款比例为66.03%。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5 / 12 盐湖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本公司债权金额1,231.50万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2,639.60万元。盐湖镁业正在寻求接收资产企业,待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暂缓债权部分金额。盐湖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因疫情等原因多次延期,目前未能确定其召开日期。详见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截止2020年末本公司该项目账面应收账款及未结转存货成本余额3,146.59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1,388,612.99 1,071,387,403.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486,703.31 10,080,058.71 应收账款 480,635,526.81 466,027,171.68 应收款项融资 178,663,178.30 410,503,205.47 预付款项 234,356,154.14 113,495,164.4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86,455,846.12 401,925,322.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017,604,589.41 1,343,835,232.97 合同资产 1,791,655,139.68 1,474,926,760.55 持有待售资产 7,477,928.70 79,845,275.77 一年内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