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报告讨论了反垄断法的全球化趋势以及其对经济福利的影响。美国在1890年颁布了第一部反托拉斯法,现在几乎所有国家都通过了竞争法。主要企业面临着全球多个执法制度日益严格的反垄断审查,因此美国应带头鼓励在国内外采用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创新的反垄断政策。以促进消费者福利为中心的反托拉斯政策最适合推进这些理想目标。美国反垄断法旨在遏制公司减少市场竞争或建立或维持垄断的努力。主要的反垄断法规有3个: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914年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1914年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美国司法部 (DOJ) 执行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执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两个机构每天与外国执法者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