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服务实施成本的会计核算取决于客户是否控制软件无形资产。如果客户不控制软件无形资产,那么在云服务合同中,客户应评估实施服务与获得软件访问服务是否可明确区分。根据2021年3月委员会的议程决议,某些企业可能需要改变现行会计政策,其损益表亦可能受到影响,因为云服务合同的很多实施成本应在发生时予以费用化。企业应评估其能否控制该软件,以确定如何对相关实施成本进行核算。根据我们的经验,云计算服务协议通常不会产生《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下的软件无形资产。企业应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所提供的原则,评估实施服务是否与软件访问服务可明确区分。若实施服务由企业内部或由云服务供应商以外第三方来提供,则无需进行评估,因为这些服务与云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访问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