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主要关注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3:1,部分地区,价差不低于4:1。此外,文件还要求各地在划分峰谷时段时,充分考虑新能源发电出力波动,以及净负荷曲线变化特性,引导用户进行负荷调整,更好地保证新能源电力的消纳。文件还推动各地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用电净负荷的变化,适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并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