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的研究报告指出,反垄断政策需要从静态竞争监管方法转向动态方法,以更好地理解创新在经济中的作用。报告指出,市场力量对创新至关重要,因为它使研发投资能够将新想法推向市场。因此,反垄断政策需要采用动态方法,以更好地了解市场力量如何推动创新以及颠覆性创新如何控制市场力量。此外,报告还提出,反垄断政策需要改革监管机构用来定义和评估市场的工具和指标,以更好地了解潜在竞争并在执行反垄断法时遵循一般理性规则。报告强调,动态反垄断原则表明,执法优先重点是卡特尔和串通行为,而不是单边行为,重点是某些横向兼并而不是纵向和综合性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