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分析了我国上市银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的情况。分析结果显示,超过95%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票据贴现、福费廷等业务由于双重业务模式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之后,由于无法通过SPPI测试及业务模式的影响,更多的金融投资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各类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层级分布占比差异较为显著。样本银行中大部分银行已在2020年度进行重分类调整,并调整对比期2019年度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类银行贷款拨备覆盖率差异显著,但各类银行2020年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占年末减值余额占比均值皆在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