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在医药领域提出7条鼓励措施。其中包括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实现一网通办;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列入相关名录的实行优先采购;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满足条件的创新药可“随批随进”;完善医药创新产业链服务,全面放宽CRO准入限制、建立国际标准区域伦理中心;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建立相关产品进口清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鼓励商业保险、中医医疗机构探索相关业务;设立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混改基金。这些措施落地预计将给互联网医疗、创新药械、医疗装备、CRO、医美行业带来重大利好。建议关注已实现互联网销售并具备处方药销售资质的零售药店、提供创新研发和生产服务的CXO企业、研发能力强的国产医疗器械企业、研发能力强的国产医疗装备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