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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1财报-
八一钢铁: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00581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一二年四月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 录 §1 重要提示 .............................................................................. 2 §2 公司基本情况 ........................................................................ 2 §3 重要事项 .............................................................................. 3 §4 附录 .................................................................................... 5 1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沈东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雷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陈海涛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沈东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雷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陈海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991,638,823.1713,016,539,202.21 15.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3,684,765,810.983,667,886,654.02 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814.79 0.42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709,538.79 -79.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6 -78.57 项 目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879,156.9616,879,156.96 -90.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9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9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9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6 0.46 减少4.4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4 0.44 减少4.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0,764.70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05,000.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0,244.09所得税影响额 -141,671.91合计 802,807.4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3,78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407,154,532 人民币普通股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6,505,742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564,147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8,806,032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8,124,288 人民币普通股 2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6,988,563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5,057,470 人民币普通股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101,240 人民币普通股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4,045,088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期末数(元) 期初数(元)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338,995,528.03 184,728,133.35 83.51 应收票据 2,864,270,594.29 1,634,882,554.90 75.20 应收账款 111,976,140.44 3,345,813.37 3,246.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2,082,787.36 30,575,472.05 135.75 应付票据 559,000,000.00 300,000,000.00 86.33 应付账款 1,112,324,219.10 1,595,099,060.65 -30.27 预收款项 3,288,782,004.67 1,269,690,832.19 159.02 应交税费 -91,952,497.60 -63,757,103.46 不适用 应付利息 53,110,080.38 32,211,842.58 64.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00 620,000,000.00 -51.61 项 目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增减幅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55.3319,006,929.18-99.99 销售费用 253,425,613.37 187,780,015.1934.96 管理费用 33,838,267.41 53,474,161.37-36.72 财务费用 97,774,607.20 71,902,384.6535.98 营业利润 20,979,440.60 198,743,509.28 -89.44 利润总额 21,923,919.99 198,909,515.18 -88.98 所得税费用 5,044,763.03 29,840,895.75 -83.09 净利润 16,879,156.96 169,068,619.43 -90.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154,267,394.6875,675,731.63103.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09,538.79211,405,075.54-79.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739,749.16-120,885,743.31不适用 (1)货币资金变动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变动系销售收到的票据量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变动系钢材赊销收入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系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 (5)应付票据变动系采购原材料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变动系应付原料款减少所致。 (7)预收款项变动系预收钢材货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变动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9)应付利息变动系应付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2) 销售费用变动系销往疆外的钢材比重增加,引起相应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3)管理费用变动系新产品研发费减少所致。 (14)财务费用变动系本期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 (1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变动系本期钢材销量和销售价格下降,销售毛利减少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变动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变动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或“收购人”)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八一钢铁构成竞争的钢铁业务,但其目前正在建设的钢铁项目和按下述第(2)条所述实施的钢铁业务除外。 (2)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地区,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八一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收购人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八一钢铁,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八一钢铁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收购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八一钢铁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 (3)收购人不会利用作为八一钢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控股股东达成任何不利于八一钢铁利益或八一钢铁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2、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收购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八一钢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八一钢铁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规范相关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八一钢铁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宝钢集团未违反以上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八钢公司”)承诺:依法行使拥有股权,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在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其及其所属公司、部门不增加项目相同或类似业务投入,不发生同业竞争,不与本公司产生利益冲突;若违背承诺,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以市价或成本价中较低价收购。宝钢集团八钢公司于 2001 年 5月28日与本公司签订《非竞争协议》,避免和消除了与本公司在钢坯生产、销售环节上同业竞争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宝钢集团八钢公司未违反以上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