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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4财报-
八一钢铁: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00581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一○年四月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目 录 §1 重要提示 .............................................................................. 2 §2 公司基本情况 ........................................................................ 2 §3 重要事项 .............................................................................. 3 §4 附录 .................................................................................... 5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陈忠宽 董事 因公出差 董事赵峡 雷洪 董事 因公出差 董事长沈东新 张新吉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独立董事马洁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沈东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雷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陈海涛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沈东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雷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陈海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252,895,328.52 12,599,398,616.69 5.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元) 3,043,311,802.98 2,893,560,280.16 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97 3.78 5.03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3,371,139.86 130.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1 131.43 项 目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9,751,522.82 149,751,522.82 24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253.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9 246.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253.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4 5.04 增加8.6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2 5.02 增加8.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12,025.6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2,833.80所得税影响额 -212,297.95合计 636,893.8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9,27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407,154,532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5,999,953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3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901,626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78,902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685,585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452,412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7,602,118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599,897 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344,845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期末数(元) 期初数(元) 增减幅度(%) 应收账款 56,016,356.181,859,576.91 2912.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982,145.46 101,886,132.87 -48.98 应付票据 0 100,000,000.00 -100.00 预收款项 1,954,426,549.98 1,473,460,354.0932.64 应交税费 75,337,221.46 8,045,382.07 836.40 项 目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5,151,237,974.35 3,267,147,458.58 57.67 营业成本 4,599,210,983.86 3,318,893,731.75 38.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841,217.54 6,544,678.08 80.93 销售费用 245,463,781.36 117,527,291.94 108.86 资产减值损失 0.00 -221,083,765.83 100.00 营业利润 198,806,318.43 -67,288,199.33 395.45 营业外收入 1,281,191.80 7,635.03 16680.44 利润总额 199,655,510.23 -67,280,613.69 396.75 所得税费用 49,903,987.41 33,164,029.69 50.48 净利润 149,751,522.82 -100,444,643.38 249.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43,899,314.12 30,352,790.63 -244.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371,139.86 -269,775,775.71 130.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76,562.98 -53,336,240.40 79.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493,891.00 353,464,806.74 -132.96 (1)应收账款变动系报告期钢材赊销收入增加。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系报告期将上年因未弥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3)应付票据变动系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4)预收款项变动系钢材预收货款增加。 (5)应交税费变动系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营业收入变动系报告期钢材销售量增加,同时销售价格上涨,引起销售收入增加。 (7)营业成本变动系报告期钢材销售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系报告期钢材销售量增加,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变动系报告期钢材销售量增加,运输费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系上年同期将存货减值准备转出所致。 (11)营业利润变动系报告期钢材销售毛利增加。 (12)营业外收入变动系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 (13)利润总额变动系报告期营业利润增加。 (14)所得税费用变动系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15)净利润变动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变动系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减少。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4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或“收购人”)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八一钢铁构成竞争的钢铁业务,但其目前正在建设的钢铁项目和按下述第(2)条所述实施的钢铁业务除外。 (2)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地区,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八一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收购人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八一钢铁,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八一钢铁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收购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八一钢铁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 (3)收购人不会利用作为八一钢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控股股东达成任何不利于八一钢铁利益或八一钢铁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2、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收购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八一钢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八一钢铁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规范相关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八一钢铁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宝钢集团未违反以上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