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德勤咨询公司发布,标题为“以‘混股权’促‘改机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新阶段”。报告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稳妥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包括混改领域和范围的拓宽、混改着重点的转变以及混改提升了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然而,国际和国内新的形势对国企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有企业需要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方面、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方面、畅通循环、稳定增长、引导和协同创新、攻克“卡脖子”技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因此,混改是国企发挥上述作用的重要抓手。报告还指出,混改可以推动我国资源要素的流动,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实现整体产业能级的提升,畅通国内大循环,同时也可以在当前保护主义和民粹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加大混改力度,进一步凸显“竞争中性”原则,消除国际社会对中国国有企业开展垄断经营、依赖国家补贴等的误解,使国有企业在参与全球竞争时能够获得更为公允的看待,推动国际大循环的重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是今后三年国企改革的具体施工图,其中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表述是“积极稳妥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过前几年的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已经逐步完善,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底线,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具体路径,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推进混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对今后三年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了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什么样的战略投资者、引进多少持股比例等问题,还提出了引入积极股东、以“混股权”推动“改机制”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