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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元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1-03-26招股说明书-
元琛科技:元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YUANCH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TECHNOLOGY CO. , LTD.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4,0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股数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6.5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年3月2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年3月26日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及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防护用品业务相关风险 (一)医用防护用品业务为暂时性业务及医疗资质有效期届满不再续期的风险 防护用品主要为民用口罩、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熔喷布和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其中,熔喷布和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口罩配套的原材料,该原材料及民用口罩无需取得医疗资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需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在疫情期间通过应急审批程序取得了较短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注册及许可资质,该类资质将于2021年4月到期,公司不会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医疗器械注册及许可资质的续期申请,医疗器械注册及许可资质不再续期。公司结合医用防护用品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在医疗资质有效期届满后,发行人不再从事医用防护用品业务,即不再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产品等;发行人主要从事民用防护用品业务,即生产民用口罩、熔喷布和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等。未来防护用品业务将维持较小规模。 (二)防护用品相关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未来继续减值的风险 随着国内的疫情逐步稳定,公司新增的防护用品业务所在行业前景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国内该类防护用品产能大、市场需求量小等现象的产生,导致公司出现口罩、熔喷布生产线停产闲置的情况,公司防护用品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防护用品相关的存货、预付款项对应的存货及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为8,741.62万元,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为4,599.70万元。减值后,公司防护用品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4,141.92万元。如果未来防护用品及相关资产价格进一步下跌或公司未能取得足够的订单,防护用品相关资产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三)防护用品业务存在质量纠纷的风险 公司新增防护用品业务,存在质量纠纷,报告期后发生的诉讼情况如下: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结果 案件进展 对发行人的影响 1 红爱股份 发行人 买卖合同纠纷 调解结案:1.解除红爱股份与发行人之间的销售合同;2.发行人返还红爱股份未交货部分货款及退货部分货款累计854,017.2元;3.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13,364元,由发行人负担。 发行人于2020年8月3日向红爱股份退款854,017.20元 支付退款不影响公司报告期及当月损益 2 安琴医疗 发行人 买卖合同纠纷 调解结案:1.发行人返还安琴医疗预付款391,468元;2.安琴医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86元,由安琴医疗负担。 发行人于2020年8月5日向安琴医疗返还预付款391,468.00元。 返还预付款不影响公司报告期及当月损益 3 信义大时代 发行人 买卖合同纠纷 调解结案:1.信义大时代立即给付发行人货款441万元,该款从其定金1,680万元中抵扣后,发行人立即给付信义大时代1,239万元;2.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与保全费合计244,386.5元,由信义大时代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与保全费合计216,838.5元,由发行人负担;3.本案双方无其他争议。 发行人于2020年8月24日向信义大时代返还定金12,390,000元 返还定金不影响公司报告期及当月损益 4 发行人 信义大时代 买卖合同纠纷 与本诉一同调解 信义大时代向发行人支付的货款已自发行人返还的定金中扣除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已经签订的防护用品销售合同合计489个,包括销售口罩、熔喷布、纳米膜、防护服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防护用品合同不存在纠纷或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潜在纠纷。 针对防护用品业务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截至目前,元琛科技的防护用品业务不存在纠纷;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如元琛科技的防护用品业务出现纠纷,因该等纠纷使元琛科技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或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人支付补偿、赔偿等,承诺人将及时、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元琛科技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到的损失,以确保不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会给元琛科技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口罩市场降温,熔喷布市场销量下降,市场价格走低,很多口罩生产企业经营困难,出现要求退货、退款的情形。如果未来发生诉讼事项,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与防护用品相关的募投项目取消 公司原拟将25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医疗防护用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鉴于项目已用自有资金投入并建设完成,且结合防护用品的市场情况,经元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再用于医疗防护用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发行人在进行投资项目决策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草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0年上半年滤袋和催化剂业务业绩大幅下滑、2020年全年净利润可能出现下滑的风险 2020年1-6月,滤袋、脱硝催化剂合计实现销售收入9,353.68万元,毛利3,028.72万元,分别较同期下滑35.07%、45.79%。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推迟了订单的发货或验收,公司上半年滤袋产品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滤袋、脱硝催化剂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2020年度滤袋、脱硝催化剂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434.32万元(2020年度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下同),较2019年滤袋、脱硝催化剂等业务同期上升0.50%;2020年新增防护用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769.61万元,营业成本3,139.96万元,扣除防护用品测算应分摊的相关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1,345.92万元,再扣除2020年末防护用品资产减值4,117.89万元后,测算2020年防护用品净利润约141万元。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不考虑防护用品,公司2020年度滤袋和催化剂等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下滑8.28%。 三、来自电力行业的收入占比下降,非电行业市场开拓不力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滤袋产品的电力行业收入金额占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37%、79.38%、63.89%和43.20%;催化剂产品的电力行业收入金额占其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0.44%、68.24%、52.65%和28.52%,呈逐年下降的趋势。随着电力行业超净排放改造的基本完成,市场需求基本稳定,公司加大了对非电市场的开拓,非电市场占比呈现上升趋势。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滤袋产品在非电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4%、0.7%、0.9%,公司脱硝催化剂在非电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4%、1.6%和3.0%,市场占有率较低,市场地位不高,竞争激烈。公司如果未来在非电行业市场开拓不力,将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滤袋和催化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PS纤维、PTFE基布、钛白粉料、偏钒酸铵、聚四氟乙烯、催化剂粉料、聚氧化乙烯、偏钨酸铵等。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直接材料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4.94%、83.51%、82.81%和77.37%,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逾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规模较大,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126.54万元、13,753.53万元、12,418.59万元和12,711.40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72.29%、72.86%、73.97%和69.07%。截至2020年8月末,上述逾期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分别为11,011.35万元、10,883.80万元、6,427.40万元和1,453.40万元,占逾期应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 收账款比例分别为90.80%、79.13%、51.76%和11.43%。公司产品一般需要验收,由于存在验收及结算周期,公司收款周期一般为1-3年。部分客户因付款审批流程、商业付款习惯等因素存在付款延迟的情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逾期。 若下游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或资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