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房贷集中度新规对个人住房贷款和涉房贷款的规模和比例都进行了规定。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涉房贷款的上限分别为32.5%和40.0%。在我们假设条件下,个人住房贷款平均清偿期限为7年时,新房个人住房贷款压降规模和商品房销售金额压降规模为负,可视为个人住房贷款压降的冲击完全可被个人住房贷款清偿值新增规模消化。因此,房贷集中度新规主要对个人住房贷款造成影响,个人住房贷款与商品房销售关系较大。在我们假设条件下,个人住房贷款平均清偿期限为10年时,新房贷款压降规模分别为631/314/93亿元,商品房销售金额压降规模分别为3786/1886/557亿元,销售金额同比增速分别下降2.20pct/1.10pct/0.32pct;个人住房贷款平均清偿期限为12年时,新房贷款压降规模分别为1091/774/553亿元,商品房销售金额压降规模分别为6543/4643/3315亿元,销售金额同比增速分别下降3.81pct/2.56pct/1.34pct。因此,房贷集中度新规对于房企开发贷的影响较小,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提升了开发贷的额度。个人住房贷款相对而言压降规模较大,各档银行都存在压降压力,会导致商品房销售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