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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点评:如何理解中欧投资协定?

2020-12-31熊园国盛证券天***
宏观点评:如何理解中欧投资协定?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 宏观经济研究 2020年12月31日 宏观点评 如何理解中欧投资协定? 事件:据新华社,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核心观点:再次“逆流而上”,于变局中开新局,实质影响需等协议文本方能准确评估。 1、和历时8年的RCEP一样,历时7年、共35轮的中欧投资协定,都是对近年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有力回应,是多边主义的胜利。中欧投资协定自2013年开始谈判,迄今共35轮,其中2020年明显加速、共进行了10轮。中欧领导人12月30日发言均指出:双方都支持多边主义,一个强有力的欧中关系有益于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全球性挑战。 2、中欧投资协定(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CAI)是投资自由化协议、而非贸易自由化协议,这也是近十余年欧盟首份对外的投资协议,可谓“里程碑”。自2009年底欧盟成员国签署《里斯本条约》后,外国直接投资(FDI)成为欧盟专属权限,和自贸协议需分开谈判。比如,近来年欧盟和加拿大、新加坡、越南等达成的自贸协定中设有投资保护内容,欧日自贸协议中投资协议被单列、至今未获进展。有统计显示,目前全球有3000项双边投资协议,其中1400多项由欧盟成员国缔结。 3、中欧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目前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文本的公开信息有限,根据商务部12月30日晚间新闻发布会,中欧投资协定主要着眼于制度型开放,共有四大内容: >市场准入承诺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中方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针对本身不歧视外资、但对企业设立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场准入限制,双方还将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臵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竞争规则方面,中欧双方就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共识。 >可持续发展方面,协定将对与投资有关的环境、劳工问题作出专门规定,这也历来被认为是国际谈判中我国的敏感话题,尤其是劳工问题(这也是中国加入CPTPP的一大障碍)。 >争端解决机制方面,目前未见太多公开信息。根据欧委会公告,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讨论了“投资者-国家/国家-国家以及投资法院系统(Investment Court System)”。 >时间表方面,接下来中欧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法律批准程序后生效。由于涉及到欧盟27个成员国,预计将至少花费数月甚至更长。此前11月15日签署的RCEP协议,共涉及到15个成员国,时间期限是2年。 4、中欧投资协定对中国的具体影响:再次“逆流而上”,于变局中开新局 1)RCEP是对亚洲开放,中欧投资协定是对欧洲开放,两大协议可谓今年中国的重大外交成果,“逆流而上”、实属难得。在中美冲突加剧和疫情的双重冲击下,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能按计划于2020年双双达成,来之不易、实属难得。要知道,刚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建议稿中仍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的一大困境就是“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 2)中欧投资协定将为中国加入CPTPP铺路,也很可能“刺激”美国尽快重启TPP或加入已有的CPTPP。中国加入CPTPP以及中美贸易摩擦一大“痛点”就是技术保护、国企、劳工等问题,据已有公开信息,中欧投资协定有望在这些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鉴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指出“中国要积极考虑加入CPTPP”,预计加入只是时间问题。与此同时,拜登当选已成定局,重启TPP或加入已有的CPTPP应也只是时间问题。 3)中欧双方的直接投资规模有望显著扩大。2020年中国首次取代美国成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但中欧双方投资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数据显示,2016-2019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FDI)每年为1300亿美元左右,但来自欧洲的不足百亿美元、平均占比为6.7%;对比之下,2016-2019年中国对欧盟的年均直接投资规模99.6亿美元,同期对东盟为127.8亿美元,对美国为86.7亿美元(但2019年降至38亿美元)。 4)行业方面,对中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新能源、信息技术、环保等有望受益,汽车、金融等领域压力可能加大。根据欧委会公告,欧盟主要关注中国运输设备(应是指汽车)、采矿和能源开采、化工、食品和饮料制造、金融和保险、通信和电子设备等行业的投资准入限制,协议签署后中国这些行业竞争压力可能加大(当然,合资机会也可能加大)。欧盟表示可能在能源、气候、信息技术等领域对我国放松限制。此外,数据显示,制造业、租赁商贸、科技服务业、批发零售、金融业等行业是中欧双方近几年相互直接投资的重点。 5)其他方面:国企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均有望进一步提速。中欧投资协定将就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等方面达成共识(所谓的“竞争中性”),这有望倒逼国企改革提速。12月29日,中国国有企业混改基金设立、规模2000亿美元,旨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风险提示:后续协定正式签署出现意外 作者 分析师 熊园 执业证书编号:S0680518050004 邮箱:xiongy uan@gszq.com 相关研究 1、《如何理解“逆流而上”的RC EP?》2020-11-15 2、《三大不一样—逐句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0-12-19 3、《转折与转向——逐句解读12.11政治局会议》2020-12-12 4、《宏观专题:重塑与重估—2021年宏观经济展望 》2020-12-06 5、《方向已定—“十四五”规划建议稿的增量信息》2020-11-04 6、《不一样的五中全会,不一样的“十四五”规划》2020-10-29 2020年12月31日 P.2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免责声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本公司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版权归“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事先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任何机构或个人如引用、刊发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国盛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投资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指数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 增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减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5%以上 行业评级 增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中性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10%之间 减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国盛证券研究所 北京 上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楼3层 邮编:100032 传真:010-57671718 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地址:上海市浦明路868号保利One56 1号楼10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38934111 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南昌 深圳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编:330038 传真:0791-86281485 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24楼 邮编:518033 邮箱:gsresearch@gs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