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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周报:创业板注册制开启,资本市场改革再推进

金融2020-05-05李冰婷、王维逸平安证券野***
金融行业周报:创业板注册制开启,资本市场改革再推进

金融行业周报 创业板注册制开启,资本市场改革再推进 行业周报 行业报告 银行 2020年05月05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中性(维持) 非银金融 强于大市(维持) 证券分析师 王维逸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0040001 WANGWEIYI059@PINGAN.COM.CN 李冰婷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0040002 LIBINGTING419@PINGAN.COM.CN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 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 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 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 重点聚焦:1)公募REITs试点起步。4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募REITs落地的一应细则。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基金通过券商或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等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或特许经营权,有望打开券商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的业务空间、提升资管业务收入。而本次指引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权属清晰、以市场化运营(也即使用者付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精准定位券商存量城投客户的再开发、优化资源配置。此外,基础设施基金托管人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为同一人(基金公司)、权责要求更高,且需进行独立尽调、聘请财务顾问全面尽调,若无相应项目储备,券商也可通过财务顾问参与其中,以专业化服务来巩固客户资源。龙头券商的资源禀赋更强、过往复杂投融资项目经验更丰富,将在公募REITs中更为受益。2)创业板注册制开启。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随后证监会和深交所出台相应系列规则,向市场征求意见。对证券行业的影响: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创业板注册制在借鉴科创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差异化的定位来打破现有板块同质化的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助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功能。同时,也有望打开证券行业的同质化竞争瓶颈,加速券商的供给侧改革。注册制下更强调市场的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龙头券商的询价、定价、研究、销售等专业能力将有的放矢,更为受益。同时,券商的直投子公司也受益于注册制的推广,投资项目退出途径优化。有望孕育出具有复杂投融资能力的综合性航母级券商和专业精品投行。  行业动态 银行:4月30日,银保监会公布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拟制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 证券:4月3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险:1)银保监会本周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促进保险销售等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2)4月30日,银保监会公布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拟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 投资建议:逆周期调控政策不断加码、且逐步落地,监管继续聚焦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长期来看,我国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监管明确表态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板块进入低估值的配置区间。  风险提示:资产质量受疫情冲击导致的经济超预期下滑影响,信用风险集中暴露;政策调控力度超预期;监管政策边际改善不及预期;市场下跌出现系统性风险。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2 / 7 一、 重点聚焦 【公募REITs试点起步】4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募REITs落地的一应细则,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 1)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聚焦重点区域、聚焦重点行业、聚焦优质项目,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本市场活力,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本次试点将优先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长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新基建,仓储物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危废处理等污染治理项目。本次试点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保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等政策落地的积极体现,将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市场化、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当前底层资产只包括基础设施类资产,预计未来有望逐步放开到住房租赁以及商业地产。短期来看,REITs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杠杆率。长期来看,REITs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的金融工具,具有流动性高、收益稳定、安全性强等特点,能有效填补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产品空白,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2)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基金通过券商或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等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或特许经营权,有望打开券商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的业务空间、提升资管业务收入。而本次指引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权属清晰、以市场化运营(也即使用者付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精准定位券商存量城投客户的再开发、优化资源配置。此外,基础设施基金托管人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为同一人(基金公司)、权责要求更高,且需进行独立尽调、聘请财务顾问全面尽调,若无相应项目储备,券商也可通过财务顾问参与其中,以专业化服务来巩固客户资源。龙头券商的资源禀赋更强、过往复杂投融资项目经验更丰富,将在公募REITs中更为受益。 【创业板注册制开启】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随后证监会和深交所出台相应系列规则,向市场征求意见。 1)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将给A股市场带来红利和分化,头部企业、新兴产业和龙头券商最为受益,但需谨慎尾部企业的缓慢出清。一方面有望提升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上市门槛和融资成本,助力新兴产业升级,一批中小新兴企业将迎来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带来资本市场投资生态重塑,提升市场投资的专业性,加速企业优胜劣汰,资源将更集中于优质企业而加快尾部企业出清。创业板成为继科创板之后注册制改革首站,市场优胜劣汰将催生一批优质新兴企业并增强白马龙头效应,新兴产业、头部企业及券商龙头将最为受益于制度红利。从估值角度来看,当前创业板指的估值为53倍左右,位于50%-60%的历史均值区间内;科创板整体估值为75倍左右。 2)对证券行业的影响: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创业板注册制在借鉴科创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差异化的定位来打破现有板块同质化的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助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功能。同时,也有望打开证券行业的同质化竞争瓶颈,加速券商的供给侧改革。注册制下更强调市场的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龙头券商的询价、定价、研究、销售等专业能力将有的放矢,更为受益。同时,券商的直投子公司也受益于注册制的推广,投资项目退出途径优化。有望孕育出具有复杂投融资能力的综合性航母级券商和专业精品投行。 cV8VrUtVoMmMqRaQ8QaQpNrRpNoOlOrRsPlOoOsMaQoPrQvPpMqQMYnRmO 金融·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3 / 7 二、 行业动态 2.1 银行板块 【银保监会拟制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4月30日,银保监会公布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拟制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根据银保监会2018年11月下发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定义和范畴、参与资质、发放余额、授信和风控、数据与模型、联合贷款及其额度、催收合作等多方面做详细规定。 1)打开合作空间、但核心业务环节不得外包。意见稿明确贷款调查、授信评估、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允许商业银行与电商、大数据、信息科技公司等机构开展合作,但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授信审查、风险控制、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不得外包给第三方合作机构。在为合作机构留下空间的要求商业银行注重贷中和贷后管理,预计大中型商业银行将进一步发挥资源禀赋、风控、科技赋能等方面的优势,进而加速发展互联网贷款。 2)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具体来看,意见稿要求以银行受托支付为主、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2.2 证券板块 【红筹企业上市标准调整】4月3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增设第二大标准,强调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红筹企业申请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二是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本次调整将主要为部分有意愿境内上市,兼备自主研发技术与科技创新能力的红筹企业打开制度空间,有助于推动真正有需求、有核心竞争力的红筹企业在境内市场获取资本支持,是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的组合拳之一,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根据规定,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并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社会形象良好,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能够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企业。因此本次调整仍主要针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公司,对于技术要求较高,大概率不会出现大量企业申报。 2.3 保险板块 【银保监会推十项举措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本周银保监会中介部向各银保监局、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促进保险销售等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帮助纾缓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销售等中介业务人员造成的影响,促进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相关机构经营。 1)合理设置考核标准、降低展业成本、加快费用结算,多效并举促从业人员稳岗就业。本次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方式便利从业人员疫情期间开展业务活动,帮助从业人员减少业务支出、降低展业成本;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从业人员外出展业难度加大等客观情况,合理设置从业人员业绩指标和考核标准;疫情期间与从业人员加快业务费用结算周期,缩短费用结清时间。 2)放低协议存款要求,为保险中介机构提供营运资金。本次通知强调,已足额办理注册资本(营运资金)托管的保险中介机构可将投资大额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的资金由现在不少于注册资本(营运 金融·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4 / 7 资金)的10%临时调减至5%用于公司日常运营,但需在动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注册地银保监局,且所动用部分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再次补足。在疫情公司新单业务受影响、利润有限之时,放松政策、暂缓公司资金压力,从公司层面助力就业稳定。 【银保监会拟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4月30日,银保监会公布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拟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根据银保监会2019年12月下发的第二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定义和范围、监管和违规处罚、第三方机构和保险机构的限制范围、跨区域销售险种范围更广。 跨区域销售险种进一步扩容,缓解中小险企渠道困境。具体来看,2010年暂行办法中,互联网跨区域销售险种仅包括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2018年第一版意见稿增设除长期护理保险和报销型医疗保险外的健康险、养老年金保险、税延养老保险;。2019年第二版意见稿进一步增设:1)意外险、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普通寿险;2)普通型、万能型和投资连结型养老年金保险;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