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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RQFII投资额度取消,外资配置渠道愈发通畅

2019-09-11喻雅彬、李博喻、谷永涛信达证券缠***
QFII、RQFII投资额度取消,外资配置渠道愈发通畅

0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HTTP://WWW.CINDASC.COM证券研究报告Research Report2019年9月11日QFII、RQFII投资额度取消,外资配置渠道愈发通畅谷永涛策略分析师编号:S1500513080001电话:+861083326722邮箱:guyongtao@cindasc.com喻雅彬策略分析师编号:S1500519090004电话:+861083326952邮箱:yuyabin@cindasc.com李博喻策略分析师编号:S1500518020002电话:+861083326731邮箱:liboyu@cindasc.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100031)策略点评 1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HTTP://WWW.CINDASC.COM外资配置A股需求强劲,QFII、RQFII投资额度取消有利于A股吸纳增量资金QFII、陆股通持股市值测算(亿元)Source:Wind,信达证券研发中心◼事件: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点评:今年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相继增纳A股,外资配置A股需求强劲。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的取消,有利于促进外资加速布局A股市场,迎合了外资对A股的配置需求,有利于吸纳增量资金,提升市场的国际化水平。◼目前外资配置A股的渠道主要是QFII、RQFII和陆股通。我们通过测算QFII持股的市值额度,发现自2016年开始呈现出小幅上涨的态势。但相比于陆股通的持股市值,其增速明显偏小。我们认为外资通过陆股通配置A股的动力更强,主要是在于其便捷性。虽然目前陆股通投资A股的范围仅有1262只个股,但其市值已经占到A股总市值的80%。◼相比之下,QFII也具有自身的投资优势,例如陆股通仅可以投资A股,而QFII可以投资A股,也可以投资权证、股指期货、基金等产品,在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上更为灵活。◼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由1500 亿美元增加至3000 亿美元,目前QFII投资尚未触及其总额度。此次外汇管理局未雨绸缪的取消限制,更多是提升市场空间,对短期市场的影响不大,情绪面的影响大于资金面。◼我们在策略专题《台股开放经验启示》(2019年8月14日)中的研究表明,与台股资本开放历程对比,我们认为A股外资持股比仍有较大上升空间。◼风险因素:因披露数据不完全导致QFII持股市值测算不准确、持股数据中未能统计QFII持股市值。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2003-122005-062006-122008-062009-122011-062012-122014-062015-122017-062018-12QFII持股市值陆股通持股市值 2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HTTP://WWW.CINDASC.COM04812162003,0006,0009,00012,00015,000196719701973197619791982198519881991199419972000200320062009201220152018海外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台湾加权指数0123402,0004,0006,0008,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QFII+陆股通:持股比例万得全A指数与台股比较,A股外资持股比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台股VS A股资本开放历程(左轴指数点位,右轴%)Source:Wind,信达证券研发中心整理1983 年,台湾资本市场首次开放,核准本国投资信托公司在海外募集资金投资国内债券市场1991年,QFII制度推出,单一海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5%;所有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10%1995年,持股上限提高1个百分点,单一和所有机构持股上限调整为6%和12%1996年,单一机构持股上限为7.5%,所有海外机构持股上限调整为25%1997年,单一机构持股上限为10%1999年,单一及所有机构持股上限升至50%2000年除部分行业外取消持股比限制2003年QFII制度取消,资本市场完全开放1996年,台湾股市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纳入权重为50%2000年,MSCI纳入权重升至80%2002年,QFII制度推出。单一海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10%;所有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20%2012年,QFII持股限制放宽,单一海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10%;所有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30%2010年,要求QFII股票配置比例不低于50%,现金比例不高于20%2006年,QFII百亿总额度耗尽,审批暂停2007年末,QFII总额度扩充为300亿,单家额度增至10亿美元2016年,取消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取消机构投资资金汇入期限要求、放宽单家机构QFII 投资额度上限。同年证监会取消QFII 资产配置比例的限制2018年6月MSCI首次纳入A股,纳入因子为2.5%,8月调整为5%2019年MSCI计划分三步将A股纳入因子由5%调整为20%3%2005年,MSCI纳入权重升至100% 3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HTTP://WWW.CINDASC.COM研究团队简介、机构销售联系人研究团队简介谷永涛:策略分析师。201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理学硕士,同年加入信达证券研究开发中心,任金融工程研究员,主要负责股票量化策略以及股指期货对冲产品的研究开发。2013年起开始研究国际市场、及与A股市场的比较。2014年6月加入宏观策略组,任策略分析师,负责股票策略、国际市场方面研究。自2015年起兼任新华社中国金融台财经评论员、证券时报特邀作者。李博喻:策略分析师。2015年硕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房地产专业,2012年本科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2016年初加入信达证券研究开发中心,主要负责宏观策略、国际市场、固定收益方面的研究。喻雅彬:策略分析师。2017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同年7月加入信达证券研究开发中心,负责策略研究。机构销售联系人华北袁泉:010-83252068 13671072405 yuanq@cindasc.com 张华:010-83252088 13691304086 zhanghuac@cindasc.com 巩婷婷:010-83252069 13811821399 gongtingting@cindasc.com 华东王莉本:021-61678580 18121125183 wangliben@cindasc.com 文襄琳:021-61678586 13681810356 wenxianglin@cindasc.com 洪辰:021-61678568 13818525553 hongchen@cindasc.com 华南袁泉:010-8325206813671072405yuanq@cindasc.com国际唐蕾:010-83252046 18610350427 tanglei@cindasc.com 4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HTTP://WWW.CINDASC.COM免责声明分析师声明负责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分析师在此申明,本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分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免责声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风险提示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本报告中所述证券不一定能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向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销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信达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股票投资评级行业投资评级买入:股价相对强于基准20%以上;看好:行业指数超越基准;增持:股价相对强于基准5%~20%;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基本持平;持有:股价相对基准波动在±5% 之间;看淡:行业指数弱于基准。卖出:股价相对弱于基准5%以下。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 :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基准);时间段:报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