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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油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1-10-25招股说明书-
仁智油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RENZHI OILFIELD TECHNOLOGY SERVICES CO., LTD. (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拟发行2,86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5.00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年10月2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1,443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忠良及其一致行动人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王定英、睢迎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93名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绵阳博业、绵阳依洋、绵阳智宇、绵阳皓景、德阳新盛、云南佛尔斯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基础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致行动人钱忠良、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冯嫔、王浩、张军、杨燎、李远恩、姚兵、张曹以及前监事会主席尹显庸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2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熊海河、刘惠琴、曾昌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自然人股东杨济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以及罗平亚作为发行人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在罗平亚担任董事的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3 在罗平亚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罗平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自然人股东王定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及李远恩作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在李远恩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在李远恩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李远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年10月24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5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0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忠良及其一致行动人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王定英、睢迎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93名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绵阳博业、绵阳依洋、绵阳智宇、绵阳皓景、德阳新盛、云南佛尔斯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基础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致行动人钱忠良、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冯嫔、王浩、张军、杨燎、李远恩、姚兵、张曹以及前监事会主席尹显庸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6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熊海河、刘惠琴、曾昌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自然人股东杨济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以及罗平亚作为发行人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在罗平亚担任董事的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在罗平亚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罗平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自然人股东王定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及李远恩作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在李远恩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发行人报告,并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在李远恩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李远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份占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三、主要风险 1、对中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及其关联企业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7 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公司来自于中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及其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27%、85.34%、85.14%和88.12%。中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及其关联企业中的中石化股份西南油气分公司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公司是中石化股份西南油气分公司最主要的钻井液技术服务提供商、环保技术服务提供商。虽然公司在西南地区具有多年成功的服务经验,针对西南地区复杂的地质结构形成了一系列的特色技术,并通过多年来稳定、优质的技术服务获得了中石化股份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充分肯定,合作关系较为稳固,但是在未来的经营中,若中石化股份西南油气分公司降低对本公司技术服务的需求而本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新的可替代客户,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先进的技术是油田技术服务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保障。与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