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摘要
中国煤层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为人民币40,840,000元,较上一财年同期增加约165%。本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79,278,000元。持续经营业务每股溢利约为人民币20.30分。董事会不建议就本中期派付任何股息。
简明综合收益表
本中期,本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40,840,000元,较2025年同期增加约164.8%。主要原因是2026年管道天然气销售增加,由于液化天然气液化业务已出售,2026年的管道天然气对外销售较2025年激增164.8%。本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79,278,000元,而2025年则录得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人民币9,473,000元。溢利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1. 2026年出售液化天然气液化业务收益约人民币74,619,000元;2. 由于诉讼,諾信的土地及建筑物的所有权已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转让及登记,因而确认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人民币8,788,000元。
资源及储量
阳城县惠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阳新能源”)拥有位于中国山西省的若干煤层气资产权益。阳城天然气区块主要开发3号和15号煤层。惠阳新能源为一间合资企业,其100%股权权益由本集团其中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截至2026年6月30日,惠阳新能源的煤层气储量评估结果如下:所有区块的原始天然气地质总含量为193.6亿立方英尺,已证实(1P)净储量为108.9亿立方英尺,已证实加概略(2P)净储量为154.7亿立方英尺,已证实加概略加可能(3P)净储量为193.6亿立方英尺。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投产井数量为170口,投产井自投产以来一直处于稳定生产状态。液化业务已于2025年11月29日订立出售协议,交易已于2026年2月3日完成。
市场营销及销售业务
本中期,市场营销及销售系统并无重大变动,且员工结构及销售策略基本维持一致。受整体环境影响,销售价格于传统高峰期并未如往年般大幅上升,相反,销售价格呈下调的趋势,某程度上影响销售表现。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41,308,000元,其中包括现金及银行结存约人民币45,296,000元。本集团为降低其财务风险,采取谨慎的财务及风险管理策略,尽量避免使用高杠杆比率之融资安排。故此,本集团的资本与负债比率(按本集团对外借贷总额除以其股东资金计算)约為2.9%。由于天然气打井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本集团有可能为进一步改善现金状况获得融资。倘本集团于日后拥有充足资金(无论是来自内部现金流量(因天然气销量增长)或者来自融资),本集团将加快打井项目进程。
前景
随着大众日益关注环境问题,预计高污染能源将更快被市场淘汰,使用可替代洁净能源将更普及,使天然气市场需求更殷切,天然气市场的需求将维持强劲的增长势头。本公司管理层将全力克服困难,致力为本公司利润率及长期发展作出贡献。
重大交易及事项
非常重大出售事项:本集团于2025年11月24日(交易时段后)与山西晟港能源有限公司(“买方”)订立协议,据此,本集团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之100%股权,现金代價为人民币24,609,319.04元。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权益,而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不再綜合入賬至本集团的财务报表。目标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註冊的外商獨資企業,且为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在中国从事液化煤层气的生产及销售。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超过75%,出售事项構成本公司非常重大出售事項,並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批准。本公司已於2026年1月16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並以普通決議案方式通過相關決議案。銷售股本于中國相關部門的轉讓登記已完成,且完成已於2026年2月3日根据買賣協議的條款落實。據此,本公司不再持有目標公司任何權益。於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期間,已確認出售之收益约人民币75百萬元。
訴訟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諾信(獻縣)機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並已獲受理。截至本報告日期,最高人民檢察院仍在審理該民事判決,而抗訴於本報告日期仍在進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