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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2020年第一季度报正文

2020-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贻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9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0年2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79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2,151,239,916股的比例为0.9201%,回购的最高价为28.99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22.97元/股,回购均价2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24,686,645.49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回购方案中拟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