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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83 2020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财务数据口径说明: 1、公司2019年收购阳春新钢51%股权和华菱节能100%股权,发生同一企业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上年同期会计数据,因此上表2019年数据存在“调整前”和“调整后”两个口径。 2、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下属主要子公司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华菱钢管(以下统称“三钢”)的少数股权,并于2019年底完成资产交割。因此上表中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包含“三钢”少数股权的净利润,而本报告期包含。 假设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同口径模拟计算,2019年第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5亿元,本报告期同 比增长了26%;2019年1-3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4亿元,本报告期同比降低了2%。 3、剔除公司下属子公司华菱财务公司影响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64亿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克服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持续推进精益生产、销研产一体化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三大战略支撑体系建设,实现钢材产量639万吨,同比增长9.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4亿元,同比增长26%(去年同期数按模拟重组后的同口径计算),其中子公司华菱涟钢同比增幅超过50%,继续保持了较高盈利水平。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钢材产量1,846万吨,同比增长5.93%;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0.6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7亿元,基本追平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结果。其中,子公司华菱涟钢高端热处理板前三季度销量36.75万吨、收入18.87亿元,同比增幅均超过120%。子公司汽车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05亿元,同比增长29.61%;实现净利润2.34亿元,同比增长59.70%。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满足子公司提质增效、节能环保等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发行规模40亿元,债券期限6年。该事项已于2020年9月获得中国证监会证件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2020年10月29日完成发行。其中,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8,704,322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76%;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1,075,605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7.69%;联席主承销商包销220,073张,包销比例为0.55%。具体详见以下公告: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于2020年10月29日发行完毕,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等发行费,并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3,907,175.97元。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照计划推进。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志强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