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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95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应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与年初相比增加129.90%,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应收款项融资与年初相比减少36.96%,主要是报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3、预付款项与年初相比增加132.65%,主要是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与年初相比增加56.48%,主要是报告期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5、在建工程与年初相比增加34.78%,主要是报告期新增设备安装所致。6、其他非流动资产与年初相比增加1,110.92%,主要是报告期技改增加机器设备投入所致。7、应付票据与年初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新增票据支付货款所致。8、应交税费与年初相比增加152.61%,主要是报告期利润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9、其他应付款与年初相比增加249.24%,主要是报告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以及应付代理费、运保费增加所致。10、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年初相比减少67.72%,主要是报告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少所致。11、库存股与年初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本年1-9月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7.11%,主要是报告期订单数量高于去年同期,且中标价格上升所致。2、本年1-9月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4.62%,主要是报告期订单数量高于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上升的同时营业成本上升所致。3、本年1-9月税金及附加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3.73%,主要是报告期增值税增加使得附加税增加所致。4、本年1-9月销售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8.50%,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上升引起运费及代理费上升所致。5、本年1-9月研发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41%,主要是报告期研发项目工资性费用和试验费增加所致。6、本年1-9月财务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0.40%,主要是报告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本年1-9月其他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70.36%,主要是报告期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所致。8、本年1-9月投资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主要是报告期收到东亚药业现金分红减少所致。9、本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03.05%,主要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10、本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7,315.92%,主要是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11、本年1-9月资产处置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8,882.41%,主要是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12、本年1-9月营业外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9.98%,主要是报告期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所致。13、本年1-9月营业外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4.51%,主要是报告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14、本年1-9月所得税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3.01%,主要是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15、本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6.49%,主要是报告期销售高附加值产品较多,销售毛利率有所增长所致。16、本年1-9月少数股东损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86.41%,主要是报告期非全资子公司拉普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年1-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3.65%,主要是报告期出口退税减少所致。2、本年1-9月支付的各项税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8.68%,主要是报告期收入增加,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加所致。3、本年1-9月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1.99%,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4、本年1-9月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5%,主要是报告期收到东亚药业现金分红减少所致。5、本年1-9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0,533.27%,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盛宝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6、本年1-9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7.46%,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技改增加机器设备投入所致。7、本年1-9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限制性股权激励收到投资款所致。8、本年1-9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收到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本年1-9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72.80%,主要是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10、本年1-9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11%,主要是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所致。11、本年1-9月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9.06%,主要是报告期汇率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 1、2020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8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4、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公司总股份由407,496,000股增加至411,096,000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20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于2020年3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0年3月9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和2020年3月25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监管问答》对《实施细则》第七条所称战略 投资者应符合的条件、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做了新的明确要求。2020年3月2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说明公司将会按照《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与符合《监管问答》要求的战略投资者单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另行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与股东大会,将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作为单独议案提交审议。 3、2020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关议案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4名,分别为:应坚、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投资”)管理的杭州杭实大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实大瓷”)、刘桂雪、武杨。其中应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实投资及杭实大瓷、刘桂雪、武杨为战略投资者。具体详见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4、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引入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杭州杭实大瓷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桂雪、武杨为战略投资者,并与之签订战略投资协议。具体详见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5、2020年9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系列议案。具体详见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接受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材料后,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08号)提出相关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核查,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详见分别于2020年9月26日和2020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告编号:2020-090)《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92)。 7、目前该事项正有条不紊地持续推进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