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寅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少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银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收购高宝矿业100%股权项目对应形成489,823,228.93元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每会计年度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已于2019年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53,435,527.62元,目前该商誉留存额为236,387,701.31元。 由于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对高宝矿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下游制冷剂、汽车行业不景气以及国际经济形势的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氢氟酸的价格与销售额均大幅下降。虽然经过经营管理层的努力,但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时间较长,以及制冷剂、汽车行业不景气对基础氟化工的影响较为深远,氢氟酸市场预期较为悲观,预计会对高宝矿业报告期内的业绩完成带来较大不利影响,高宝矿业存在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较大风险;若氢氟酸市场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有可能导致本次并购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情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投项目投入及置换情况 1-9月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