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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2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18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高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3.33元/股(含63.3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详见公司2020年9月10日和2020年9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及《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2020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2020年9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4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回购最高价格40.2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7.6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499.26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20年9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