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迪马股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罗韶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项目情况: (2)项目开发情况 备注:1、上述为2018年至报告期末主要在建及竣工项目销售情况,2017年及以前年度竣工的老项目销售情况未在上表中披露; 2、可供出售面积指截至报告日已拿到预售证或已竣备,尚未销售的面积; 3、已售(含已预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已销售面积。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 2、长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取得的借款增加所致; 3、租赁负债变动原因: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 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竣工交付的规模增加,收入结转增加所致; 5、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竣工交付的规模增加,成本结转增加所致; 6、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项目规模增加,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7、管理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项目规模增加,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并表合作项目交付结转利润增加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有关的现金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的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说明:主要系公司的并表项目收到少数股东借款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分拆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澄方)到境外上市的相关议案。2020年末,东原澄方完成股份制改造,整体变更为“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仁知服务),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879)。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原仁知服务提交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