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32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镜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82.42%,主要是本期公司于银行购买的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41.72%,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36.00%,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计提一季度应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99.10%,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1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8.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63.1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减少44.84%,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22.16%,主要是本期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32.14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93.03%,主要是本期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51.34%,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的现金同比减少50.01%,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1.86%,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55.82%,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0.05%,主要是上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营销服务费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34.98%,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和服务费用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97.34%,主要是本期公司口罩生产项目和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1.年初至报告期末,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79.74%,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22.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9.42%,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偿还短期借款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华韩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 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的议案》。华韩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主要生产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项目总投资12,885.4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金额2,369.33万元,按本项目设备要求规划设计在本公司所属的佛山三水工业园建设厂房,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租赁给华韩公司使用;华韩公司投资10,516.07万元,用于生产设备投资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4,800吨/年。(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主设备采购,部分设备已到位,准备进行安装。 (2)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 2019年7月15日,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16日、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与上硅所合作成立石墨烯研发中心项目 2016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以下简称:上硅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成立石墨烯动力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石墨烯研发中心”),致力于石墨烯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高分子膜材料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工作。为了发挥公司新材料产业优势,加大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孵化力度,石墨烯研发中心将致力于石墨烯纳米复合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石墨烯具备高导热、高导电、高强度、高比表面等特性,将石墨烯与传统材料复合,可提高材料性能,石墨烯纳米复合材料的应用领域包括卫生用品表面抗菌阻隔病菌处理、滤材、滤膜抗菌阻隔病菌功能等,石墨烯纳米复合抗菌材料可达到“吸附存储-光催化分解模式”去除TVOC(有机气态物质总量)的目的,可多次重复使用,长期有效。公司将与上硅所合作进一步推动石墨烯纳米复合抗菌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助力公司新材料产业技术升级。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丙娣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