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显示,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因税务事项自查,需补缴税款2,913.43万元、滞纳金2,860.09万元,合计5,773.53万元。截至报告披露日,税款已缴纳,滞纳金尚未缴纳,不涉及行政处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该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追溯调整,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5,773.53万元,减少归母净利润2,944.50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