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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00231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利发展”)所持有的公司5,226万股股份被冻结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彬先生持有的致利发展11,880万股权数额被冻结。2026年3月,公 司控股股东收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辽0293民初25093号之三],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致利发展名下被依法冻结财产中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冻结。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50,496,331股股份于2026年4月1日被解除冻结,本次解除冻结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1,763,669股股份被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2026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辽0293民初25093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若上述事项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12月30日、2026年3月26日、4月4日及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威、林阳共同出资设立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达”)。大连美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图”)股东杨威及林阳为本次交易设立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图”)用于剥离大连美图的纤维素基材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标的业务剥离至联美图后,联美达以2,500万元购买联美图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及《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公司与杨威、林阳及大连美图共同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约定,杨威、林阳承诺联美达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00.00万元、1,800.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400.00万元。若联美达2024年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期业绩承诺目标的80%,或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3,400.00万元,则杨威、林阳应于联美达对应各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以现金形式向联美达一次性补足。联美达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434.17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2046号),联美达业绩承诺期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355.3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3,400.00万元,根据业绩补偿计算方式,应补偿现金数额为44.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报告期末,联美达已收到杨威、林阳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合计44.67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