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连健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连健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圣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份60,000股。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股份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三、股份回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于2026年4月3日开始实施回购并于2026年4月22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5%,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0%,最高成交价10.4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434元/股,已支付金额总额19,937,088.1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后续处理将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出售及注销手续。 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中“第五节重大事件”之“(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