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6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陶灵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俊珂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1第五节重要事项............................................................................................................................5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6第八节财务报告............................................................................................................................78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二、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化药处方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近几年受到集采政策影响,公司为更好适应政策发展,能够将自身生产的药品与外部代理品种相结合,为下游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组合和一站式采购解决方案,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向医药流通及代理板块积极探索转型,以做大做强公司规模。公司坚持市场化产品开发策略,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多个核心产品市场地位突出,在细分产品市场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公司主导产品涵盖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消化系统药、心脑血管药四大领域。截至目前,公司共计取得了111个品种、共216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其中55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3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药目录。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制剂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商模式开展产品销售,通过各级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渠道和公司销售队伍实现对全国大部分市场终端的覆盖。公司产品积极参与国家集采、联盟采购、挂网准入、医疗机构议价等,在中标后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即通过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医药流通企业将产品最终销售至终端医院。 以代理分销为主,优化激励考核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学术宣传及推广力度,明确区域开发措施和推广促销,加强对下游渠道的掌控力度,加大重点市场策划和实施增量开发。公司积极适应行业政策变化,做好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诊所终端的开发,提升终端掌控能力。 2、医药流通 公司根据该产品在相应区域的市场需求情况,直接向国内生产厂家或一级分销商进行采购,公司与国内生产厂家或一级分销商签订合同,国内生产厂家或一级分销商根据合同将产品配送至公司,再由公司配送至商业分销企业、第三终端的连锁药店、民营医院等。 3、医药代理 医药企业组建独立的销售团队,并进一步搭建全国范围内的销售网络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及长期时间积累。即便销售网络搭建完成,仅仅运营自身生产的少量品种,难免造成销售资源的浪费。对于众多中小型的医药生产企业,甚至很多大型医药生产企业都难以负担。因而许多医药生产企业选择将销售环节外包,将产品细分为不同品规,委托专业代理商,负责代理品规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销售。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组建完善的销售网络,公司依据产品战略和市场需求寻找合适的代理运营产品,目前上游合作厂家有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金城素智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等。下游客户包括商业分销企业、第三终端的连锁药店、民营医院等。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医药行业具有较强的消费属性和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随着医药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格局的形成,医药行业逐渐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9.20万亿元,同比增长1.1%,利润总额73,982.0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0亿元,同比下降1.2%,营业成本14,362.4亿元,同比下降1.3%,利润总额3,490.0亿元,同比增长2.7%。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预计未来我国医药产业仍将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见证着全国医药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此期间,生产质量监管要求持续强化,第十一批国家集采规则进一步优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出口管理也得到进一步规范,为产业发展带来深刻变革。继202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后,国家继续密集出台一系列医药行业支持政策,多维度激发医药创新活力,以创新与改革引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 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通过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支持创新药推广使用等措施,从制度设计上鼓励和激发药品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并明确通过多种措施努力缩短审评审批时限,进一步加快创新药品上市进程。2025年3月,全国两会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培育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持续强化对创新药发展的全链条支持。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及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研发支持力度、支持进入基本医保目录和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多元支付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医药行业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重点将生物制造等领域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地方层面也纷纷出台支持创新药全链条发展的有利政策。随着各项举措逐步落实,创新有望成为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为医药行业开启新一轮增长空间。 (二)公司的行业与市场地位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化学药品制剂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多个细分产品市场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公司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共拥有111个品种216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主导产品涵盖了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消化系统药、心脑血管药等重要领域,公司在不断巩固前述重要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新治疗领域,产品布局由普通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变。近几年公司为更好适应政策发展,能够将自身生产的药品与外部代理品种相结合,为下游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组合和一站式采购解决方案,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向医药流通及代理板块积极探索转型,以做大做强公司规模。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在“健康中国”战略纵深推进与“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的双重驱动下,医药行业正式步入“提质、保供、控费、纠偏”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整体呈现“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创新引领、合规发展”的鲜明特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以市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