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报告由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以及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信息真实性的保证。报告未涉及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或重述。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公司声明适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其中联营企业非经常性项目对本公司利润产生影响,但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本报告。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涉及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相关内容均不适用。
其他重要事项部分,报告未涉及任何重要事项。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但明确指出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