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苏庆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鹭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规划、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 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0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76第五节重要事项................................................................................................................................9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35第八节财务报告................................................................................................................................13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5年年度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从事为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等工作。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Q84卫生”中的“Q8415专科医院”。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作为国内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华厦眼科始终坚持“无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秉承“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面向广大公众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包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与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与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科。 公司下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立足厦门眼科中心标杆模式,公司持续推进连锁布局,初步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并于2024年成功收购成都爱迪眼科(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成为拥有“双三甲”眼科医院的大型医疗连锁集团。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发展”战略,秉持医疗、教学、科研三位一体均衡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全国眼科医疗网络布局,带动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更多眼病患者提供技术先进、收费合理、方便贴心的优质眼科诊疗服务。 (二)经营模式 1、诊疗服务模式 凭借多年在眼科行业的经验,公司制定了标准化诊疗服务流程。患者到院,先由医院导诊护士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分诊后挂号;首诊医师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病史询问,重点关注患者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并完成病历记录。若首诊医师经诊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则邀请其他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治疗。随后,会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提出合适的治疗方案,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手术住院,若患者病情涉及两科以上或出现其他需手术住院治疗的情形,首诊医师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手术住院。住院期间,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上级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并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患者达到出院条件后,护士及主管医师将《出院记录》交予患者,并向患者及其亲属认真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在手术管理方面,公司同样制定了标准化流程,可分为手术审批和手术实施两个阶段。手术审批可分为正常手术审批和特殊手术审批,其中特殊手术审批系指符合公司特殊手术规定的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特殊诊治申报表》,经科内讨论签署意见后报医务部和业务院长,获准后方可手术。手术实施可分为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手术中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四个环节,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主持。在手术实施过程中,为了减少手术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手术分级管理进行把控。手术分级管理主要从手术及有创操作技术分级、手术医师分级和医师手术权限分级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目标是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医院、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2、销售模式 (1)定价模式 对于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公共医疗保险的定价标准;对于非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方针政策,结合医疗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服务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项目的价格。对于诊疗服务中的药品销售,公司下属医院主要参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关于药品定价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其为定价依据。 公司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行集团审批管理、各医院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各主体的权限分配为集团财务管理部为主,医保管理部协助,各医院财务科及医保办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及地方物价政策。另外,公司在经营期间医保项目的价格调整周期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非医保项目根据下属各医院的成本及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进行价格调整。 (2)结算模式 公司诊疗服务、药物销售的主要结算方式包括患者自费结算、医保结算和其他结算方式。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各类医疗设备和耗材、药品及配镜材料等。为提升公司采购议价能力,凸显规模效应,公司通常统一与合格供应商协商、谈判并签署采购协议。 为保证公司可获得高质量、稳定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公司采购部针对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筛选清单,对供应商的产品资质、经营资质、市场声誉及产品定价等信息进行综合考察评定,评定通过的供应商可进入公司采购目录中的供应商名册。目前,公司针对主要采购品种已形成一套内部采购目录,按照公司采购目录指定的供应商和价格进行采购;对于采购目录外的品种,需进行询价比价并经审批通过后进行采购。对于供应商的持续管理,采购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对供应商名册进行调整、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政策 2025年是“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政策层面围绕提振和扩大消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等方面,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为推动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规范引导。 一是国家医保局出台了《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各省医保局也陆续出台了关于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通知,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指南》的出台为眼科医疗服务确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价格体系,在规范统一现行价格项目的同时,立项指南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实行复杂情况单独立项,体现技术难度差异;积极支持创新技术转化,将“飞秒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单独立项;关注儿童近视、弱视问题,设立“散瞳验光”“显然验光”“视功能训练”等多个项目,促进近视、弱视儿童早诊早治,为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价格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二是国家陆续出台提振消费政 策,由短期刺激转向长效机制建设,将视力矫正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重点领域,为眼科医疗服务行业需求释放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政策保障。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颁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非公眼科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