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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78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天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74,489,302.78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为753,802,555.14元。鉴于母公司2025年亏损,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53,802,555.14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63,128.00元(含税),2025年 公 司 已 实 施 中 期 现 金 分 红22,563,128.00元 ( 含 税 ) , 本 年 度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总额45,126,256.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5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共计转增90,252,51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15,883,792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无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8第五节重要事项............................................................................................................................4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7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2第八节财务报告............................................................................................................................62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以下影响: 1、公司因诉讼事项,向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赔偿诉讼损失; 2、报告期内公司关停低效门店较去年同期减少,按照新租赁准则释放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和长期待摊费用报废损失对利润的变动影响减少; 3、报告期内,母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税率由25%降至15%,按照会计准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进行调整,本期递延所得税增加(该税收优惠后期将带动公司利润及现金流提升); 4、结合公司存货实际周转及可变现情况,基于审慎性会计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宁夏乃至西北地区较大的商业零售企业,主要从事商业零售、物流和商业物业出租业务。零售业务涵盖百货商场、综合购物中心、超市连锁、电器及通信连锁等多种业态。公司以银川为核心,稳步推进业务拓展与周边商业资源整合,实现宁夏业务全覆盖,并将业务布局延伸至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北京等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业态共运营336家实体经营店铺。具体如下: -百货及购物中心14家,建筑面积69.98万平方米; -连锁超市232家,建筑面积49.10万平方米; -电器及通信门店90家,建筑面积13.18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复杂变化与挑战,紧抓消费市场需求主线,围绕新质零售战略,聚焦“商品、场景、效率”三大核心维度。通过扎实推进物流效能变革、深化双品牌协同运营、全面升级场景生态与服务提升,有效深挖内部潜力、拓展外部市场容量,全力实现各业态协同融合发展,着力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209.03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7.75%,租赁业务等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12.2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超市占比66.68%、百货占比9.53%、电器及通信占比23.00%、物流占比0.79%。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营和自营以及商业物业出租。联营模式下,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实施集团化管理模式,对采购、销售、营销、人力资源及财务等环节实行集中管理,自营模式下对经销商品的集中采购,最大限度降低了商品的采购成本。商业物业出租是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的租赁经营,其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 公司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 (1)公司自营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库存商品,母公司及子公司新百超市、新丝路、青海新百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领用和发出商品成本,子公司新百电器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领用和发出商品成本。 (2)联营模式下,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代收营业款,月末系统根据零售价和合同扣率计算代理费确认收入,同时将扣除代理费后的营业款付给供应商,如有供应商承担的费用,月末录入费用协议,一并从代收的营业款中扣除。 (3)期末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自营模式存货余额,联营模式无存货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中国零售业在经济缓慢复苏的背景下,行业发展稳中有升,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7%,区域均衡性提升,呈现出“线上稳增、线下分化”的总体格局。政策带动、业态革新、消费分级是三大主线,线上零售、连锁超市、购物中心三大核心业态在发展中面临不同的机遇与挑战,行业整体正在向精准化、差异化、数字化方向转型。线上渠道进入存量竞争格局,即时零售成为最大亮点,“分钟级履约”重构了本地生活场景,呈现出即时零售爆发、业态两极分化、技术全链渗透的鲜明特征。行业正从流量争夺转向效率与体验的深度重构。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家电、通讯器材等实现较高增长,便利店、连锁 超市稳健增长,其中超市3R品类(即食/即烹/即热)爆发,成为商超吸客的关键。仓储会员店、硬折扣店、会员店逆势崛起,社区商业“胖改”成为实体零售转型核心方向,调改店客流、销售额显著提升。但从消费市场整体行业发展看,则尚未完全修复。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储蓄意愿增强以及在外部宏观环境影响下,对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均形成制约,导致零售市场消费需求仍显不足,消费者信心仍有待提振。 2025年从宁夏及周边(陕、甘、蒙、青)地区看零售市场呈现稳中有进、梯度分化特征,以旧换新政策、业态胖改、线上渗透为核心驱动,本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约2.1%。国补等以旧换新政策带动汽车、家电、通讯器材零售额实现相对较高幅度增长,商超调改突出提升生鲜占比、优化动线,客流与销售额显著提升,银川入选国家消费新业态试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速落地,怀远夜市等夜经济IP点燃人气;同时首发经济崛起,华为准直营店、砂之船奥莱等百家首店落地,不断丰富了前沿消费供给。年内随着各项促进消费政策的叠加发力,市场消费活力有所提升,消费市场保持了稳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以变革创新为引领,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各业态围绕新质零售调改,不断优化业态布局,强化供应链与品质升级,坚持以“增长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为主抓,通过各业态协同运作和强化预算精准管理,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