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6-033 证券简称:*ST铖昌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17,893.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613,965.50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11,539,009.02元,触及上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6369号)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115,271,371.22元,净利润为117,109,847.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3,336,666.71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404,622,960.22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09,807,402.04元。 经自查,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于2026年4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