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和指标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股东信息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未披露,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原第8名股东为公司回购专户,持有2,63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未在“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也未披露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未披露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 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拟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122,008.8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78,244,017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76,487,961股。
- 收购武汉汇舜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与陈军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其持有的武汉汇舜鑫公司65%股权。因2026年起公司实际开始参与武汉汇舜鑫公司财务经营决策,故自2026年1月1日起将武汉汇舜鑫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决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持有的武汉鼎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会计核算科目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由此公司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更正,涉及的主要事项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净利润相应减少1,242,958.47元。
-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702.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特定项目。
- 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决定聘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委派赵振宇先生、刘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嗣纬先生、范筱芸女士、王嗣缜先生于2026年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有效期为续签之日起3年,同意继续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共同控制公司并巩固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报表未在公告中披露。公司未执行新会计准则,也未披露相关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