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公用一部|费颖 2026年4月21日 摘要 2026年4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自2024年启动示范工作以来的第三年政策延续,城市更新行动正从数量覆盖走向质量提升:2024年“示范工作”重在试点破局,2025年“支持实施”着力扩面探索,而2026年“继续支持”则体现为深耕提质;2026年的政策核心在于“两个结合”的制度化落地,标志着城市更新正式进入以“片区统筹”和“存量活化”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本文将结合前两年政策脉络,系统解读政策导向的核心变化,并提炼工作目标与政策启示。 正文 一、工作目标:强调“两个结合”与品质提升 2026年《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目标是开展“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其核心亮点在于确立了“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的双重价值坐标。这标志着城市更新已不再被简单视作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工程任务,而是要通过空间品质提升创造消费场景、释放内需潜力,并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摆在中心位置。遴选方式继续采取竞争性评审,经省级推荐、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及公示等环节确定入围名单。补助标准方面,2026年《通知》延续之前统一标准,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10亿元、西部每个城市补助总额≤12亿元;删除此前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单独列示内容。 二、核心变化解读 (一)资金支持方向的深化:从“重点样板项目”迈向“重点样板片区” 近三年来,中央财政资金对城市更新的支持方向经历了从“四类重点工作”到“两个方向”再到“两个方向升级”的演变。2024年聚焦城市地下管网、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及老旧片区改造四类任务;2025年调整为“重点样板项目建设与机制建设”两大方向,首次将项目储备、资金筹措、用地保障等配套制度建设纳入资金支持范畴。2026年《通知》进一步将支持重心从“重点样板项目”提升为“重点样板片区”。从“项目”到“片区”的一字之变,折射出政策引导从零散改造转向集中连片的系统更新,更加强调整体性与协同性。这与 地方实践高度契合,如安徽合肥科大硅谷片区与芜湖“三湖”片区,均采取“留改拆增”并举的片区更新模式实现功能重塑。 2026年《通知》提到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二是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改造;三是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老旧片区(街区)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四是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市政设施,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并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其中,提到“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市政设施”,与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盘活存量资源的部署一脉相承,标志着城市更新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挖潜。城市更新方案的设计需兼顾投资拉动效应和消费场景创造,注重存量资源的活化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多赢。 (二)遴选数量回调与范围调整 评选数量方面,2026年评选数量回落至不超过15个城市,范围调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此前,2024年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2025年评选数量扩大至不超过20个城市,范围拓展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评选数量的变化并非简单波动,而是政策逻辑的主动调整:2025年的扩围重在扩大政策覆盖面、检验不同能级城市的更新路径;2026年的适度收缩则体现了从“铺开”到“聚焦”的战略转变,强调集中资源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质量样板片区。正如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所强调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评选数量的审慎调整正是质量优先理念的体现。 从已公布的2024~2025年两批入选城市来看,政策覆盖面和城市类型持续优化。2024年入选的15个城市以上海、南京、杭州、成都、武汉等超大特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为主。2025年入选的20个城市名单中,增加了包头、唐山等资源型或工业城市,体现了政策向高能级三四线城市的延伸和对特色化城市的倾斜。2026年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预计将在延续区域平衡和类型多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申报城市片区更新方案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三、启示 (一)深耕核心片区,注重集中连片范式 政策引导地方将有限资源集中投入老城区等关键区域,打造可示范、可复制的样板。这启示各城市在谋划更新时,应从“全面铺开”转向“重点突破”,聚焦问题最集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区域精准施策,集中资源打造示范标杆,注重“重点样板片区”建设的相对集中联片性。 (二)优化制度建设,推动可持续更新 项目储备、资金筹措、用地审批等制度供给,是城市更新从“一次性项目”走向“可持续事业”的基石。地方应注重模式创新与制度沉淀,而不仅是工程量增长。 (三)投资与消费协同,盘活存量与改善民生并重 “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拓展了城市更新的价值边界。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既契合《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盘活存量的部署,又能激发社区商业活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四)竞争性评审倒逼地方治理能力升级 持续三年的竞争性评审机制,形成了良性的“赛马”效应。地方政府必须建立系统的组织领导、财力保障和风险管控方案。参与中央财政支持的过程,本身就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动跨部门协同的重要契机。 四、结语 城市更新已成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与推动城市转型的国家战略抓手。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在延续政策框架基础上,呈现出“数量回调、重心下沉、机制深化、理念升级”的鲜明特征。从工程项目到“片区+机制”的双向发力,通过“消费与投资结合”的导向,重塑城市空间的经济价值;通过“存量利用”的倾斜,推动城市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城市更新正迈入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制度创新与民生改善的深耕阶段。深刻把握这一逻辑演进,既是各城做好申报工作的前提,也是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事业的根本遵循。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