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ST星农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本公司董事会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公司负责人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海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海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结合自身所处行业及运行情况,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等有关章节的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7第五节重要事项............................................................................................................................4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7第八节财务报告............................................................................................................................58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部分营业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相应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上表中,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第二季度、2025年第三季度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中营业收入数据发生变化,其他数据未发生变化。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十二、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总体分为农机板块和汽车板块两大类别,其按照各自的业务特色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营模式具体是: (一)农机板块 主要围绕农业生产作业全过程,所开展的农机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在全过程环节中公司参与开展的农事作业服务。其经营模式分别是: 1、农业机械:主要是产品销售,指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自主采购(发动机、履带等)、自主生产与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并统一进行整机装配的生产模式,即自主加工技 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零部件,通过外购和外协定制完成其余零部件,最后由公司统一进行整机装配和调试,并通过经销商买断式销售的模式,向最终用户提供销售与售后服务。 2、农事服务:主要是服务输出,指依托于公司掌握的农业机械装备保障和精准作业服务能力,通过公司科学的组织、运营、调配、管理能力和资源安排,采用自主参与、自主经营与外购、委托外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经营活动,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作业流程、统一管理模式,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为农户、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经纪人、农事服务中心等经营主体提供先进、高效、智能的农业机械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专用汽车及零部件板块 主要围绕专用汽车所开展的与专用车相关的定制结构件生产与销售,燃油喷射泵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专用车整车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在此过程中的部分加工与委改服务。其经营模式分别是: 1、结构件:公司以自有(或租赁)设备和工艺经验为基础,承接客户定制化结构件、零部件、基础件加工订单,覆盖金属/非金属材料的多样化加工需求(如机械零部件、钢结构件、塑料件、标准件等),自主采购、自主生产,通过(剪裁、切割、电焊等)统一工艺标准与质量管控,为客户提供高精度、短交期的定制化加工制造业务。业务范围包括来图加工、样品试制、小批量生产及复杂结构件定制,形成覆盖多材质、多工艺的一站式基础结构件制造能力和加工服务能力。 2、燃油泵:主要是柴油发动机燃油泵产品及其配套的燃油喷射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出口销售。公司依托日本电装的技术支持,采用制造行业通用的生产组织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即通过筛选优质外部供应商进行自主采购(部分必需部件定点采购),同时自主生产关键零部件,最终由公司完成燃油泵的整合、装配、测试等核心工序,严格遵循日本电装的技术标准与质量管控体系,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最终通过自有出口渠道或合作外贸商,将成品燃油泵销往海外市场,满足国际客户的使用需求。 3、专用汽车及零部件:旨在围绕专用车的整车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经营活动,指公司围绕专用车细分场景需求开展经营活动,采用“自主研发+模块化生产+市场化销售”的经营模式,其核心竞争力在于通用底盘上的上装功能集成设计与制造。即外采汽车底盘,依托自身技术团队进行专用车整车的底盘适配、上装结构设计、功能系统集成等核心研发工作,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如工程作业、物流运输、特种作业等)灵活搭配零部件供应链,自主设计并自主生产各类集合上述应用场景功能的车辆上装,模块化组装成整车后进行交付,严格遵循国家整车生产标准与质量认证要求。通过建立经销商网络、直接对接终端客户(如工程企业、物流集团、特种作业单位等)的方式开展销售业务,并提供整车售后保障与定制化改装支持,逐步拓展专用车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农机板块 我国农机产品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多维度发展落差。在核心技术层面,我国农机核心技术自主化程度虽有提升,但高端领域仍面临瓶颈,关键核心零部件依赖进口的局面未根本改变,高端农机装备研发投入力度虽持续加大,但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仍有差距,部分国外技术壁垒尚未实现有效突破。在产品结构上,国际先进农机已形成高端化、精细化、智能化格局,我国农机产品仍以传统田间作业机械为主,功能单一的问题尚未彻底改善,但智能装备推广速度显著提升,小众化、个性化农机研发逐步推进,开始针对性填补细分场景空白。在品牌影响力上,国际知名农机品牌凭借过硬品质与领先技术,占据全球高端市场主导地位,赢得全球大型农场主及农业企业的深度信赖;我国农机品牌在国内市场份额稳定,但国际知名度仍较低。 国内农机区域性发展矛盾依然存在,我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农业生产环境差异显著,从东北平原的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到南方丘陵山区的精细化耕作,各地农机需求呈现鲜明差异化特 征。平原地区对大马力、高效率大型农机需求旺盛,而南方丘陵山区因地形复杂,大中型农机"下田难""作业难"问题长期存在,对小型化、轻量化、多功能农机具需求迫切。2025年,针对丘陵山区农机发展的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相关意见,推进丘陵山区农机熟化应用规模化试点,建立综合性试验场推动创新产品落地,同时农机购置补贴向适配机型倾斜。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成为推动农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农机行业发展,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突出“国产农机”与“适用装备”两大重点,着力推动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构建适配不同区域、不同作物、不同规模的农机装备体系。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综合施策,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场推广、质量监管等多方面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10月发布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推进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 整体来看,我国农机行业在破解矛盾中稳步前行,政策、技术、市场多重动能叠加,为后续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