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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林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5 财报 -
报告封面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10,007.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出具了核查意见。2026年1月21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重大诉讼进展 (1)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成都农商行诉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升达、达州升达、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公司不服四川高院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最高院的主持下,公司与成都农商行达成和解,以5,000万元了结本案。最高院再审判决对双方的和解协议予以确认。详见《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诺安资产及其他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涉及诉讼金额总计1.79亿元。其中诺安资管案一审公司胜诉;195宗已审结,并进入执行程序;耿会云等69宗案件,除撤诉的2宗外,其余67宗已进入二审程序;赵延学、赵毅明两案也进入二审程序;101人发回重审的案件尚在一审中,另有3宗案件在诉讼中撤诉。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6-002、2026-005)。 (3)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诉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中弘达公司不服福建省高院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最高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中弘达公司的再审申请。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6-007、2026-009)。 (4)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富嘉租赁诉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二审法院已开庭并判决。详见《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5)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12月18日、12月11日披露了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东华正街42号26-27楼办公楼的拍卖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房产已完成拍卖过户。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2025-045、2025-046号)。 以上部分案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积极准备部分案件的诉讼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结果及相关公司公告,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诉讼及执行案件中对不利于本公司的事实情况的确认,也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案件中放弃权利或产生任何减损本公司权利主张的效果,案件相对方无权以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为由对抗本公司在诉讼执行案件中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