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0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雷建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亮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亮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雷建强为雷建文之弟,雷建文与卓颖钊为夫妻关系,雷建文为雷特投资的控股股东。 2.珠海雷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雷建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注1:上述诉讼事项为公司与一家同行业企业之间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约为60万元,公司为被告。前述诉讼已于2026年4月1日开庭,截至报告期末案件判决结果尚未作出。注2:已披露的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九条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承诺事项,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注3:公司被冻结资产125,000元,系因公司原工程承包商员工起诉该承包商时将公司列为连带被告并申请财产保全所致,公司与该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已解决,无其它争议。2025年11月19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该员工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原承包商不服一审部分判决结果并对员工提起反诉,故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冻结资金尚未解除冻结。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雷建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亮平会计机构负责人:傅亮平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