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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5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69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陈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力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721,382.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中详细分析了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7第五节重要事项............................................................................................................................5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3第八节财务报告............................................................................................................................7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能发电、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79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2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0万千瓦;独立储能控股装机容量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 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新型储能业务部署储能设施,通过充放电调节供需平衡,获取电量交易等收益。另外,公司报告期内在运的生物质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可向当地其他生产企业销售蒸汽和热水。 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特定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后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项目投资申请,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项目建设阶段,公司按采购招标程序组织设备和工程施工的采购和招标,工程建设完成、验收调试合格后,项目并网运行;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公司对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并对各下属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考核。 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一)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配套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结算;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2、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在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 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发展质量效益方面,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3、多措并举推动绿证市场提质发展 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总体要求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5年1-12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全国共计交易绿证9.30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0亿个。 4、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适用范围、规划引导、运行管理、价格机制、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明确发展绿电直连项目的具体要求。明确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5、完善电力市场计量结算体系 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该规则出台,标志着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市场注册、计量结算为支撑的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构建完成,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坚实规则基础。该规则涵盖计量管理、结算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计量结算的定义与适用范围,覆盖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等电力市场类型,并将虚拟电厂(聚合商)、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其中。在计量业务管理方面,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装置,并规范了数据传输时序要求。在结算业务管理方面,规范了结算准备、结算依据和电费账单编制与发布、电费收付、追退补和清算等结算全业务流程和时限要求。 6、构建多元互补新型储能体系 202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