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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4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庄占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艳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艳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1,402,6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8第五节重要事项..............................................................53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4第八节财务报告..............................................................7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备查文件。 六、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否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半导体分销业务为主,以商业照明业务为辅,同时公司积极向创新科技型企业转型。公司半导体分销业务运营主体主要为子公司博思达。博思达是国内知名的半导体分销商,其分销的产品主要为射频及通讯器件、数字及数模器件、模拟器件等,具体包括射频前端、通讯模组、SOC、DSP、地磁传感器、CMOS图像传感器、音频放大器、电源管理芯片、存储器等,主要应用于手机、消费电子、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商业照明业务产品主要为照明器具,此外还涉及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产品。公司商业照明业务主要是向客户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从而营造商业场所光影环境,用以满足客户照亮空间、产品展示等基础性需求,以及氛围渲染、品牌提升等功能性需求。 (一)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半导体分销业务运营主体主要为子公司博思达。博思达是国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其分销的产品主要为射频及通讯器件、数字及数模器件、模拟器件等,具体包括射频前端、通讯模组、SOC、DSP、地磁传感器、CMOS图像传感器、音频放大器、电源管理芯片、存储器等,主要应用于手机、消费电子、安防、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 博思达基于对各类芯片性能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需求的理解,在客户产品立项、研发、系统集成、量产等环节提供实验室和现场的技术支持,使公司代理的芯片及其他元器件能够嵌入在客户终端产品中,支持这些终端产品预定功能,帮助下游客户快速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电子产品。目前,博思达及其子公司拥有Qorvo(威讯联合半导体)、Pixelworks(逐点半导体)、AKM(旭化成)、Sensortek(昇佳电子)、时创意、晶相光电、圣邦微、炬芯科技等境内外知名原厂的授权,面向小米集团、VIVO、OPPO、荣耀、闻泰科技、华勤技术、海康威视、比亚迪、TCL、大疆、视源股份、创维、安克创新、龙旗科技等知名企业销售半导体产品,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联接上游原厂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 2、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的主要商业模式 (1)销售模式:公司基于对主营的各类半导体产品性能及下游终端电子产品制造厂商需求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在助力下游客户加快产品开发周期并提供技术支持、账期支持与售后服务的同时,协助上游原厂开展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并向原厂提供产业链的市场信息动态。 公司销售流程具体如下:①公司销售人员和现场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团队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中,积极了解客户的产品技术需求;②公司FAE团队通过深入理解客户具体需求,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的技术资料,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并在客户的研究、开发、测试等环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销售人员会与客户沟通产品价格、交期等商务条款;③基于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客户相应设计或优化终端产品,FAE团队会时刻跟踪客户的进展,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如有需要,公司可以要求原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④在客户终端产品达到量产阶段后,客户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向供应商下单,待向客户交付货物后完成销售工作,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持续跟进产品品质及后续产品更新迭代等事项。 具体销售实施过程中,博思达以境外销售为主,少部分销售境内客户,全芯科微主要承担境内客户的产品销售。博思达销售产品主要向境外客户或客户指定的供应链公司交付,少部分由全芯科微自博思达进口,并向境内客户、客户指定的代工厂交付;同时,全芯科微作为境内经营主体,取得了部分国内芯片原厂的授权代理,产品自境内采购后向境内客户、客户指定的代工厂交付。 (2)采购模式:公司境外芯片原厂授权代理权主要集中于博思达,境内子公司全芯科微也取得了部分国内芯片原厂的授权代理。公司以授权分销为主,辅以独立分销业务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授权分销模式下,分销商获得原厂授权,产品直接来源于原厂,因此,在产品价格、产品品类、需求对接、供应稳定性以及速度等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可 帮助客户有效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效管控采购周期和采购成本;独立分销指未取得原厂授权的情况下,主要通过向授权分销商或其他独立分销商采购电子元器件后销售。公司日常采购流程如下:①公司结合客户的项目进展、订单需求、公司库存等因素,形成采购计划;②公司与原厂等供应商沟通产品价格、交期及其他商务条款;③经过风控部门审批后,正式生成采购订单,下单给供应商;④采购的产品到货后,经检验并入库,境外采购产品存放于香港仓库,境内采购产品存放于内地仓库。 (3)盈利模式:在电子产业链中,电子产品制造商分销商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中间角色,连接着上游的原厂和下游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其核心职责是向原厂采购物料,并将其提供给下游有需求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在这个过程中,分销商不仅提供技术支持、账期支持和售后服务,甚至参与产品设计等工作,还负责收集上游原厂的供应链信息,为行业提供动态洞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尤其在服务长尾客户、提供多样化供应链支持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原厂与代理商之间存在深度的相互依赖关系,这也正是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业链中创造价值并实现盈利的基础。在开展半导体分销业务时,博思达主要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推动产品的销售。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服务和技术支持并不单独收费,而是通过产品的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盈利。 3、半导体分销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分销业务实现营收222,541.47万元,同比增长3.97%,经营整体保持稳健。全球半导体行业虽处于复苏上行阶段,但下游应用复苏节奏分化,消费电子领域恢复相对温和。公司坚持稳健经营、风险可控、提质增效的原则,依托供应链与技术服务优势巩固核心客户、拓展新客户,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受下游消费电子复苏节奏及市场竞争影响,公司营收增速与行业整体增速存在阶段性差异,经营质量与风险控制保持良好。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依托自身业务优势,有效保障了业务的稳定运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充分发挥完善的销售网络与供应链体系优势,覆盖境内外的一体化“采、销、存”体系为业务推进提供了坚实支撑。同时,专业技术团队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立项到售后维护的全流程技术支持,有力稳固了客户资源,保障了营收的稳定,实现了盈利水平的平稳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拓了部分新客户,带来增量业务机会,并为后续同类客户的规模化拓展提供了示范效应。受账期及合作初期阶段等因素影响,相关业绩尚未在报告期内经营数据中充分体现。 展望未来,随着行业持续复苏,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在汽车电子、AIoT等领域的布局,同时不断完善成本管控体系,力争实现半导体分销业务营收与净利润的双线增长,以稳健的业绩输出,为公司下一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提供坚实保障。 (二)商业照明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