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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股份2025年度报告

2026-04-23 港股财报 Lumière
报告封面

002重要提示003公司基本情況简介005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008股份变动及股东情況013董事长报告016业务回顾021经营情況讨论与分析033重要事项040關聯交易048公司治理060股东权利及股东会情況介绍062董事会报告06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況077债券相关情況081原油天然气产量及储量资料 财务报告 086按中国企业会计準则編製186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準则編製 266公司信息269备查文件27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重要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並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周心怀先生、非执行董事谢军先生、执行董事张道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其餘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周心怀先生、谢军先生、张道伟先生已分别书面委託任立新先生、周松先生、宋大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並行使表決权。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任立新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準確、完整。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佔用情況。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準則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準則编製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準則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準則编製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並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统筹考虑经营业绩、财务状況、现金流量等情況,为回报股东,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以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57.55亿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於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況、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於相关声明所述情況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並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異。 公司基本情況简介 本公司是於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後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佔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煉製,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业务。 本公司发行的H股及A股於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公司註册中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聯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戴厚良王华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95610086(10) 6209 9557ir@petrochina.com.cn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聯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梁刚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956100-886(10) 6209 9557ir@petrochina.com.cn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聯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张磊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3705室(852) 2899 2010(852) 2899 2390hko@petrochina.com.hk 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安德路16号邮政编码:100011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邮政编码:100007公司註册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安德路16号互联网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公司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A股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上市地点: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简称:中国石油A股股票代码:601857H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交所H股简称:中国石油股份H股股票代号:857 其他有关资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签字会计师:段瑜华(中国註册会计师)邹俊(中国註册会计师)境外: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於《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註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办公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廈8楼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準則编製的主要财务数据 2、按中国企业会计準則编製的主要财务数据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3、国内外会计準則差異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準則计算的淨利润为1,720.21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準則计算的淨利润为1,720.05亿元,差異为0.16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準則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7,993.24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準則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7,995.48亿元,差異为2.24亿元。本集团的準則差異主要是由於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於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於1999年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準則编製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況 1、股份变动情況表 2、证券发行与上市情況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況 债券发行情況请参见本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況」章节。 (2)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況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3、股东数量和持股情況 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418,009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413,052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4,957名。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 於2026年2月28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465,763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460,873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4,890名。 註:(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间接持有的H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318,614,000股H股,佔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7%,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 註:(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间接持有的H股,该等H股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況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上述股东委託表決权、受託表決权、放棄表決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託表決权、受託表決权、放棄表決权的情況。 上述股东关联關係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關係或属於《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说明: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均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及转融通业务。 前10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況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況 □适用√不适用 (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況 於2025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註:(1)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318,614,000股H股(好仓)。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Investments Ltd.持有的H股。 (2) 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289,831,017股H股(好仓)及194,470,373股H股(淡仓)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381,625,640股H股(好仓)以投资经理的身份持有,6,575,040股H股(好仓)以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的身份持有及468,022,278股H股(好仓)以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当中包括其通过上市衍生工具(以实物交收)而拥有的141,196,000股(好仓)及89,744,000股(淡仓)、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而拥有的640,000股(好仓)及228,400股(淡仓)、非上市衍生工具(以实物交收)而拥有的85,140,018股(好仓)及41,188,441股(淡仓)、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而拥有的5,713,677股(好仓)及62,129,531股(淡仓)以及上市衍生工具(可转換文书)而拥有的1股(淡仓)相关股份的权益。 (3) 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权益,1,272,701,036股H股(好仓)及9,902,0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包括其通过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而拥有的3,394,000股(好仓)及9,902,000股(淡仓)相关股份的权益。 於2025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於《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記錄权益。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況介绍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1)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成立於1998年7月,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厚良先生。中国石油集团是集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和新能源、炼化销售和新材料、支持和服务、资本和金融等业务於一体的综合性能源与化工公司。 2025年,中国石油集团致力於建设世界一流综合性能源与化工公司,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綠色低碳战略,优化生产运行,深化改革创新,加強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提质增效,生产经营平稳受控运行。 (2)除中国石油集团外,本公司目前无其他持股10%或以上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实际控制人情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關係 註:(a)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