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简称:依米康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议案,公司本次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121.9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于2026年3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6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对江苏亿金持有的债权事项进展 公司对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金”)、江苏贝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贝吉”)(以下合称“债务人”)持有6,400万元债权(后续已偿还42万元),公司前期采用发送催款函、提起诉讼等方式催收账款,但均未实现债权的有效回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至2023-060);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4-042);于2024年9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抵债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亿金、江苏贝吉、宋正兴、宋丽娜、张家港市兴业钢结构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钢构”)签订《抵债协议书》,同意上述债务相关方按照《抵债协议书》以资产(房产、商铺及对第三方的债权)抵债及支付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对公司的6,358万元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抵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至009)。 2026年1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抵债协议书〉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上述《抵债协议书》签订后,公司积极督促各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抵债方案进展情况如下: 1、房产、商铺抵债部分 抵债方案中涉及的抵债房产、商铺已完成过户手续。 2、现金偿还部分 已收到债务相关方偿还的500.00万元。 3、应收华西特钢债权部分 公司与华西特钢签订《协议书》,约定华西特钢应向公司偿付欠款本息合计3,7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西特钢已向公司支付款项合计2,319.10万元,尚需向公司偿付1,430.90万元。公司将按照《协议书》之约定,积极催收剩余款项。 (三)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锁定期已届满。根据首次受让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公司层面可解锁股数245万股,占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总股数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62%。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解锁后的规定期间择机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