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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1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05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柄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未来计划、战略的实现,以及对未来的分析或测算,需要依托客观条件不发生重大变化,该等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无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3第五节重要事项............................................................................................................................37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4第八节财务报告............................................................................................................................5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综合服务及综合能源等业务,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公司核心业务是在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成都市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东部新区部分区域、郫都区部分区域、新都区部分区域、温江区部分区域及新津区、金堂县部分区域、龙泉驿区部分区域。母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统一采购及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的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金堂分公司主要负责金堂县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控股子公司新创燃气、凯能燃气、新繁燃气、大丰燃气、威达燃气、唐昌燃气、华新燃气、成天燃气、空港燃气主要负责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新津区、龙泉驿区和东部新区的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除天然气销售及安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集公司及孙公司彭州蜀元亦经营车用天然气充装业务。 (二)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单位(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采购气源后,经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向居民、商业、工业和加气站等终端用户销售。燃气配气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2.天然气安装业务 公司开展天然气安装工程服务的对象包括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公司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燃气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全套燃气配套建设服务。安装业务项目来源主要包括:新建住宅配套工程、零散居民用户报装、改造项目、工商业用户拓展。 3.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基于燃气主业,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相关的产品与衍生服务的业务,主要包括:厨电燃热(即燃气具及设备等销售业务)、安居(即居民采暖配套业务、定制化安装、居民报警器及自闭阀销售等业务)、保险代理等业务。 4.综合能源业务 综合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坚持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推动发展理念从“追求规模”向“注重质量”转变。公司紧密围绕“能源服务”核心定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能源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等轻资产模式,同步开展碳资产交易等业务,持续提升项目运营质量与投资回报水平,加快构建以用户价值为核心的能源服务体系。 交通能源业务方面,公司稳妥有序推进传统CNG场站转型,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与治理取得实效;充电网络布局方面,坚持“一站一策”精准运营策略,持续优化已投运充电站运营质效,同步加强充电市场研判与资源储备;积极跟进氢能、绿色燃料等前沿领域政策与技术动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为交通能源业务长远转型积蓄势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全球天然气市场呈现“上半年偏紧、下半年宽松”的阶段性特征,LNG贸易成为市场增长核心驱动力。全球能源转型持续深化,可再生能源替代步伐加快,但天然气作为清洁低碳过渡能源的核心作用仍未改变,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增幅不足1%,区域分化显著。 (一)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25年我国天然气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攻坚期,供需整体保持宽松,但增速显著放缓,行业发展呈现“供应稳增、需求分化、改革深化”的核心特征。全年天然气供应达4390亿立方米,同比 增长2.1%,其中国内天然气产量达2640亿立方米,连续9年增量超100亿立方米,四川盆地作为核心产区,产量突破800亿立方米,增量占全国40%以上,页岩气产量实现稳步提升,为区域供气提供坚实保障。我国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412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8%,增速较2024年有所回落,主要受工业用气低迷、居民采暖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干线管输价格“一区一价”机制进一步落地,上海、重庆等交易中心交易量稳步提升,市场化定价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持续增强。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围绕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与安全,确立增储上产、储气设施建设、管网公平开放三大核心任务;推动天然气与新能源耦合发展,加快调峰气电布局,助力新能源消纳;持续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2025年4月,成都市印发《城市燃气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完成20年以上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广智能巡检、泄漏监测等数字化管理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25年6月,住建部修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要求,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常态化、制度化。 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管控,推进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明确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市场适度联动、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定价机制,规范天然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清理不合理收费,理顺行业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行业良性竞争。 2025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内天然气管道(不含企业内部自用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逐步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价格,管道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40年,准许收益率原则上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输气量最低负荷率原则上不低于50%,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3年;同时优化省内管道规划投资、压减供气环节、规范市场秩序,杜绝企业违法违规定价行为。 2025年8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发布《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范燃气安装收费行为,严禁强制服务、捆绑收费与指定产品,界定企业设施维护责任边界,要求重点场所安装燃气报警与切断装置,推动燃气安全防控智能化升级,切实保障燃气供应、用户合法权益与公共安全。 2025年9月,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明确配气价格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准许收益率不高于7%,营运资本按运行维护费的20%确定。同时规范配气定价与收费监管,严禁强制捆绑收费,配气价格原则上每三年校核调整一次。 202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新增公平开放罚则条款,优化信息公开机制;要求运营企业实现运营与销售业务财务独立核算,无歧视提供服务。 202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统筹构建全国一张网,推进国家干线与省级管网运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