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报告官微二维码(如有)可视化年报(如有) 1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15,615,861.00元。 ◆2025年9月,公司荣获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有效期三年。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3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发明专利3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授权76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五节重大事件..........................................................4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8第八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1第九节行业信息..........................................................54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55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60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63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朝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朝云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五、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八、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核心,并开展石英制品制造等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16年起,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拓展,从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服务,已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目前已拥有专利76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通过如下销售模式开拓业务获得收入。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以项目公司为载体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并在建设完工后自持运营电站并取得长期电费收入。公司首先与屋顶资源业主方进行沟通,向其推介光伏电站建设方案、屋顶资源业主方可获得的诸如屋顶租金收入或电费折扣优惠等权益,从而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或屋顶租赁协议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后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在并网发电后,由电网公司按照规定电价收购项目电站所发上网电量。 公司“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站项目通常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方式,在此模式下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按照当地电网公司同一时段电价的一定折扣由用电方向公司支付电费。“余电上网”部分由国家电网按照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在能源合同管理方式下,通常不涉及屋顶租赁。 公司“全额上网”的电站项目通常采用屋顶租赁方式。在此模式下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公司向屋顶资源业主支付租金。所发电量全部由国家电网按照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 公司参与绿电交易,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余电上网部分和“全额上网”模式的发电量,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绿电交易。绿电交易价格由虚拟电厂参加市场交易,绿电交易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 公司电站部接到客户建设光伏电站或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需求后,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复杂程度、装机规模等因素预估项目整体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通过投标、商务谈判与客户确定项目整体价格或电站物资出售价格,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司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电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完成交付,实现销售。同时,公司利用自己的智能运维系统和电站工作人员,为客户提供后期运维服务。 3.石英制品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直接向光伏设备生产商、电池片生产商等直接用户销售石英制品,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利润空间。石英制品在光伏太阳能领域诸多关键流程上应用广泛,每个规格型号的产品需求不同,公司采用合同或订单形式与客户确定销售产品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公司通过市场询价、参加展会等方式积极获取石英制品业务领域的市场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公司一直将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作为核心战略发展方向,以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业务为未来发展重点。报告期内,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加快在手电站项目建设、并网节奏,同时凭借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能力、设计能力、运维管理能力和业主方开发能力等方面所具有的竞争优势,积极开发、储备优质屋顶资源,进一步提升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的规模。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营业收入18,252.81万元,同比增加18.11%;利润总额4,769.40万元,同比增加15.44%;实现净利润4,519.52万元,同比增加28.28%。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1,024.45万元,同比增加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821.54万元,同比增加5.44%。2025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2%,较上年同期6.18%增加1.34个百分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27元,上升0.08元。 (二)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供应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输配电及控制设备(C382)-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D4416太阳能发电”。 2.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995年12月28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自1996年4月1日起实施。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该法案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该法案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2009年12月26日,国家颁布了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2018年10月26日,国家颁布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2024年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第四次修订。该规范条件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为基本原则,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有关要求,旨在发挥“规范企业”名单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光伏制造行业提质增效。通过提高技术指标要求、加强质量管控、提升项目资本金比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绿色制造等关键举措,积极规范行业秩序,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减少行业“内卷”,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为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1)光伏领域 储能技术进一步完善,提高发电收入 光伏能源渗透率不断提高,但受制于消纳空间与电力波动性等影响,国内多个省份要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配套储能设施,储能技术的发展将成为未来产业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应用储能技术可以平抑电网、电源和负荷侧的波动,光储电力可以按照负荷需求进行需量管理。未来将有更多的光伏电站配置储能,这些光伏电站能够根据电力市场的电价和上网电价调节供电状态,在提升客户用电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电站发电收入。 多场景技术融合促进光伏应用进一步多元、多样化 目前,我国大型地面电站占据光伏装机总量的主导地位,近年来,基于光资源的广泛分布和光伏发电应用灵活性等特点,我国光伏发电在应用场景上与不同行业相结合的跨界融合趋势愈发凸显,水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应用模式不断推广。未来,各场景应用技术的不断升级促进光伏发电在各领域应用逐步深入,“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光伏+新能源汽车”“光伏+建筑”“光伏+煤改电”等应用将进一步多样化。光伏应用的多元、多样化将进一步拓展光伏市场的需求空间。 (2)石英领域 石英玻璃产品正逐渐向“纯、精、净、大、专”方向发展,基础材料的纯度更高,器件产品的加工精度更高,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