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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15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88006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俞平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招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09,577.2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20%。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共计140,051,939.27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02%。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2第五节重要事项............................................................................................................................6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2第八节财务报告............................................................................................................................8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及投资者利益,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行业提供智能化、高精度、安全环保的锂电池化成分容、测试及物流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特别是锂电池生产后段系统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目前在充放电机、内阻测试仪等后处理系统核心设备的研发、生产方面拥有核心技术和能力,并能提供锂电池生产后段智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后段工序,是锂电池生产的必备工序,经过后段处理,锂电池才能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对制造一致性高、稳定性好、性能优异的锂电电芯及电池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依托专业技术、精细化管理和贴身服务,为韩国三星、韩国LG、韩国SK、大众、比亚迪、亿纬锂能、国轩高科、欣旺达、珠海冠宇、远景动力、丰田等国内外知名锂电池制造商配套供应各类锂电池生产线后段系统设备。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锂电池后处理系统集成生产线及相关测试、装配产品,如方形电池后处理系统集成生产线、固态电池后处理系统集成生产线、数码小钢壳电池后处理系统集成生产线、软包电池后处理系统集成生产线等。 3、公司主要产品展示 如下表所示: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以订单产品设计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为主。 (1)订单产品设计开发首先由客户提出技术要求,然后公司安排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了解客户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签订技术协议,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 开发环节系本公司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原因是: ①产品供货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竞争力。由于行业内均为非标准化生产,所以较高的研发效率能够提升产品竞争力; ②良好的设计方案能够提升产品的可靠性和保持较低的故障率,而这两方面因素往往是客户购买决策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 (2)新产品开发包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新产品开发和公司战略研发产品的开发。新产品开发由研究所与销售部根据年度战略目标或者客户合同需求共同分析产品研发方向,明确新型号研发产品要求后,由研究所组织成立专门项目组,对新项目研发可行性、研发周期及成本,以项目分析报告的形式提交至相关研发机构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该研发项目,获得通过的研发项目则作为新产品进行研发,其中,该项目组由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采用并行工作的方式,有效地提高研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 对于新产品开发,采取总体方案设计及评审后分研发项目组进行结构设计和评审,在流程的关键环节中有相应人员的审批,实施过程的合理化确保研发结果符合公司技术要求,最终由研发、生产、销售等各部门讨论确定具体结构设计的正确性并安排生产进度,以此来保证产品的研发成功率,提高工作成效和生产效率。 2、销售模式 公司一般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开发设计、采购原材料并生产产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产品生产完毕,并发送至客户处并派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并保障客户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客户对产品进行验收。 3、采购模式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考量,经过小规模试用及评定后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分为标准件与非标件。标准件主要为各类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气动元件以及机械零件,公司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或向有资质的代理商、贸易商进行采购。其中部分进口标准件,公司与国外原厂或其在中国的一级代理商签订采购合同,保证了可靠的质量和较低的价格。非标件主要为PCB板、加热板等非标产品以及钢材、铝材等材料。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装备制造,具体为锂电池后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储能、新能源汽车、数码产品等领域的各类锂离子电池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2)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2025年锂电池生产领域的电池后段化成分容检测系统行业处于“规模化深化落地+智能化持续创新”的加速期,并开始向“储能主导的长周期可靠性与全生命周期数据价值”方向明显倾斜。随着全球能源转型持续推进,锂电池应用进一步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扩展到大型储能电站、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微电网/孤网电力系统、电动船舶等场景。由此,后段化成分容检测系统面临更严格的技术标准、更复杂多样的工况与更强的交付节奏压力。 在原有发展阶段基础上,2025年至2027年为行业“深度规模应用与持续创新的加速期”: ①储能成为增量核心:储能电芯向更大容量、长循环、低成本、宽温域方向演进,对化成分容的一致性控制、极端工况稳定性、长时间连续运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②跨场景适配能力进一步升级: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