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发展研究·专题研究,新加坡、迪拜和中国香港是全球领先的自由贸易区(自贸港),其发展经验可以作为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的借鉴。新加坡主要经历了发展离岸市场、放松机构限制、放开外汇管制等过程;迪拜通过设置专门区域、对接国际规则、发展资本市场、结合自身产业等促进金融开放;中国香港的金融开放经历了从金融市场到金融机构的逐步开放。
新加坡金融开放经验
20世纪60年代开始,新加坡建立发展了离岸外汇市场,对非居民取消外币利息税,允许银行以优惠的税制经营亚洲货币单位(ACU)业务,直至1968年建立了亚洲美元市场。此后,新加坡逐渐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管制,1973年单独设立离岸执照颁给外国银行,鼓励境外银行在新加坡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离岸交易;20世纪80年代末放宽外商拥有新加坡本地经纪商股权的最高限额,以及外资持有当地银行股权的份额限制,鼓励国际金融机构在新加坡设立区域运行总部。新加坡通过《自由贸易区法》《自由贸易区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范,为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保障。
迪拜金融开放经验
1985年,迪拜政府设立杰贝阿里自由贸易区,提供免税等优惠政策,吸引国际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2004年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成立,采用普通法体系、允许100%外资、拥有独立监管机制,吸引银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家族财富办公室、对冲基金、金融科技企业等机构入驻。2005年,迪拜政府创立迪拜国际金融交易所,专注于国际市场,提供股票和指数产品的交易。阿联酋通过联邦法令为建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这一金融自由区提供上位法的支持和保障。同时,迪拜将金融开放与自身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传统航运业提质升级,发展旅游业和会展业。迪拜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截至2025年9月末,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及其创新中心聚集了超过1500家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及创新企业,融资总额超过42亿美元。
中国香港金融开放经验
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全球一些国家金融管制的放松,香港开启了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进程。1973年,香港政府正式取消外汇管制措施,实现资本自由流动,成为香港金融开放的关键一步。1974年香港开放黄金市场,放开黄金进出口限制,与伦敦、纽约形成全球黄金交易24小时连续市场,成为亚洲重要的黄金交易中心。1978年3月香港重新开放银行牌照,松动了长达13年的银行牌照禁令,重新向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颁发牌照,吸引大量国际银行进驻香港。1982年香港取消外币存款15%利息税,进一步增强香港对国际资金的吸引力,巩固其金融自由港地位。1993年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合并形成香港金融管理局,为更高效地推行金融开放的监管政策创造了条件。香港依托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体系、自由便捷的跨境资金流动机制,成为连接内地与全球金融市场的核心枢纽。
海南金融开放的经验借鉴
新加坡、迪拜、中国香港在金融有序开放中的经验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新加坡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实施针对性税收优惠、强化监管协同,实现了国际金融机构的快速集聚和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中国香港依托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体系、自由便捷的跨境资金流动机制,成为连接内地与全球金融市场的核心枢纽;迪拜则凭借灵活的政策创新、清晰的产业定位,在中东地区崛起为金融开放高地。这三个地区均在立足本地优势、吸引金融机构落地、发展离岸外汇市场、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众多经验,为海南自贸港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立足本地优势推动金融开放
本地优势是金融开放的基础,也是金融服务的对象。新加坡、迪拜、中国香港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都注重与本地发展特点相结合,形成有特色的金融开放领域。海南可以抓住绿色金融发展机遇和临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打造东南亚投融资门户,重点发展绿色金融等特色领域。
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落地
新加坡、迪拜、中国香港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都通过改革相关法律制度逐步放松外资限制,吸引各类国际金融机构落地展业。近些年,海南金融机构不断集聚,未来,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海南自贸港可以进一步鼓励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机构、绿色金融相关企业落地展业,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海南自贸港发展的金融产品。
发展离岸外汇交易
外汇交易既是金融开放过程的重要要素,也是高水平金融开放的重要表现。当前,海南银行业代客收汇金额、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出现大幅增长,为扩大外汇交易创造了条件。未来,海南自贸港可以依托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大力发展离岸外汇交易,有序放宽EF账户外汇额度限制,扩大人民币及外币离岸交易规模。
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与营商环境
香港和新加坡的法律体系均基于普通法,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也采用普通法体系,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通行、稳定的法律体系促进了国际金融机构的集聚和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海南需要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力度,积极学习先进省份营商环境建设经验,以国内外先进标准完善营商环境,吸引国际仲裁机构落户并依据国际通行规则进行展业,为金融开放创造更好的制度条件。
关键数据
- 新加坡2024年末,财富管理规模(AUM)为6.07万亿新元(约4.46万亿美元),其中来自非新加坡和非亚太地区的资金规模占比分别为77%和44%。
- 2022年新加坡外汇市场的成交金额达到9295亿美元,是2010年的3.5倍。
- 迪拜金融和保险活动的外商投资存量从2017年的2507亿迪拉姆增长到2023年的3659亿迪拉姆。
- 截至2025年9月末,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及其创新中心聚集了超过1500家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及创新企业,融资总额超过42亿美元。
- 2022年香港外汇市场日均成交额达到7.8万亿美元。
- 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位列全球前十大金融中心。
研究结论
海南自贸港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应立足本地优势,打造特色金融开放领域;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落地,形成金融集聚效应;发展离岸外汇交易,提升金融市场开放水平;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与营商环境,为金融开放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