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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航天工程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698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姜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0,199,250.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79,450.0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5年9月10日刊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9月18日实施完成该项分配方案(在实施红利派发时,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9,479,450.62元)。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9,678,700.62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8%。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6第五节重要事项.........................................................................................................5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4第八节财务报告.........................................................................................................6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我国煤气化工程领域中既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又拥有工程设计、设备成套供应及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专业化工程公司,致力于为业主提供可靠、高效的煤气化项目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和工程建设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为核心,专业从事煤气化技术及关键设备的研发、工程设计、技术服务、设备成套供应及工程总承包。公司拥有的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及其关键装备能够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可以广泛应用于煤制甲醇、煤制合成氨以及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氢等领域。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前沿引领等技术的创新力度,紧跟国家重大项目、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在环保运营、绿氢技术等低碳产业开展战略转型布局,扎实推进技术研发、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的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发展,始终践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履行航天产业报国职责和使命,争做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引领者。 报告期内,现代煤化工板块:成功中标榆化二期煤气化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实现了54个项目117台套气化装置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最长纪录达762天,远超行业平均水平;成功召开客户大会,发布2000吨级半废锅航天炉连续稳定运行重大成果。 高端装备板块:航征机械获评北京市绿色工厂;连续三年营业收入超3亿元,全年研发投入2,801万元;攻克高压气基竖炉高温旋转下料阀、密封阀等核心技术,确保项目阀门的保质高效交付;拓展海关联盟EAC、SIL3、API等认证产品范围,成功进入核电和精细化工领域。 环保工程板块:公司承担的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高污染医药废盐熔融解毒及玻璃化处置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完成工艺包研发和熔融氧化炉方案设计,通过科技部“十五五”课题项目中期考核;航天临海2.5万吨/年废盐示范项目完成项目中交,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与危废经营许可证,为后续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绿氢工程板块:完成首台套1000方8MPa高压碱性电解槽设计开发和样机建造,成功举办技术成果发布会;自主研发的“航天生物质炭化制粉气化一体化技术”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正式迈入工业化应用新阶段。 投资运营板块:公司增资控股聚新能气体,提升对航天氢能的持股比例,不断优化投资运营板块;航天氢能下属两家气体公司运营业务有序开展,新乡气体顺利获批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我国煤化工行业在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的关键转变,绿色低碳转型与高端化发展成为行业核心主线,整体呈现规模延续扩张、结构优化升级、低碳转型加速的三重特征。行业在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延伸拓展及核心技术创新三大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同时也面临能效水平提升、碳约束政策强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行业发展进入高质量转型攻坚期。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煤炭要稳产增产,并强调煤化工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政策指出,煤化工产业需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方向发展,支持煤制油气等重大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该政策通过保障煤炭供应稳定性与规模效应,为煤化工原料成本控制提供基础支撑,进一步推动煤化工产业集约化发展。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为煤化工行业碳成本核算与管控划定明确框架。 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提出对重点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0万吨及以上)项目实施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结果(碳排放水平、实施影响和降碳措施等)纳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抬高了煤化工项目准入门槛。 2025年9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指出要加强现代煤化工项目规划布局引导,防范煤制甲醇行业产能过剩风险;现代煤化工领域重点依托煤水资源相对丰富、环境容量较好地区,适度布局煤制油气、煤制化学品项目。 2025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表《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关于推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将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纳入“十五五”能源及煤炭、可再生能源规划,作为重点任务举措突出抓好推进落实;鼓励煤制油气和煤化工项目开展规模化绿电、绿氢利用替代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推动在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应用,促进产业耦合发展;到“十五五”末,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为“煤-新能源耦合”路径提供政策支撑。 2025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表署名文章《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表示“十五五”能源消费增量将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满足,能源结构和系统形态将发生深刻变革,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进一步倒逼煤化工行业加速低碳转型。 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六部委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的通知,该通知在2022年版基础上新增煤制天然气、煤制油两大煤化工领域,细化煤制合成氨